一是不斷深化“河(湖)長+”工作體系,創新“河(湖)長+檢察長”“河(湖)長+協管員”“河(湖)長+志愿者”等聯防聯治模式,開啟協同推進河湖治理新格局。同時,深化實施“5+1”治水建設幸福河湖三年行動計劃,建立縣、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河(湖)長體系,縣級河長切實帶頭履職擔當,率隊現場督查,協調解決突出問題。2021年全年,該縣各級河(湖)長累計巡河11000余次,縣級自籌159萬余元開發河道協管員公益崗位,發現并解決各類問題48個,下發《問題檢查建議書》8份。
二是探索系統整治方式,岸上退耕還林還草、截污納管,從根本上解決水土流失、排水基礎設施不完善等問題;岸下同步開展內源治理,對河道內垃圾和淤泥進行清理,消除河道內源污染,以改善水質。同時,高壓打擊非法挖砂采石行為、常態化規范化開展“清四亂”專項整治行動。2021年度,查處非法堆砂點17個、偷采砂石違法案件9起、破壞植被案件2起,累計清理生活建筑垃圾210余噸,拆除違法建筑300余平方米,拆除違建羊肚菌大棚680余平方米。
三是打造新一代“城固智慧河湖”巡河APP,利用大數據優勢,將全縣45條河流、72座水庫、281名河(湖)長、265名河道協管員納入巡河智慧化平臺監管,開啟“互聯網﹢河湖長制”智慧化管理新模式。同時,專門設立檢察監督賬號,聯合縣檢察院對全縣各級河湖長、河道協管員巡河履職工作進行檢察監督。(城固縣政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