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漢中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就嚴格新污染物建設項目審批、強化排污許可管理和環境執法監管提出具體要求。
《通知》要求嚴格審核建設項目原輔材料和產品,對于以禁止生產、加工使用的新污染物作為原輔料或產品的建設項目,依法不予審批,并將不予審批環評的項目類別及時納入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加強重點行業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環評,重點關注石化、涂料、紡織印染、橡膠、農藥、醫藥等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在建設項目環評工作中做好新污染物識別,優化原料、工藝和治理措施,提高資源利用率,從源頭避免或減少新污染物產生。要求在排污許可證核發中,對石化、涂料、紡織印染、橡膠、農藥、醫藥等行業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載明排放標準中規定的新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自行監測要求,同時按照環評文件及批復,載明新污染物控制措施。
此外,《通知》嚴格按照《陜西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要求,落實新污染物管控措施,同時按照排污許可規定,依法加大對涉重點管控新污染物企事業單位的環境執法監管力度,重點復核涉新污染物環評情況,加強對禁止或限制類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其相關產品生產、加工使用等的監督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