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漢新區、航空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漢中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規定》已經市政府2023年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漢中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漢中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規定
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進一步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漢中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范圍:
(一)市中心城區:西漢、寶巴、十天三條高速公路圍合區域以內和三個城市組團(柳林組團、褒城組團和周家坪組團);
(二)城固縣:漢江河以北、東環三路及城化公司以西、西六路及順鑫鵬程公司以東、北環二路以南合圍區域以內和柳林組團、三合循環經濟工業園區;
(三)洋縣:西至苧溪河及城西路、東至貫城東路、南至西漢高速及漢江、北至牛頭山及山體邊界以內的區域;
(四)西鄉縣:縣城東至東二路、西至十天高速引道、北至陽安鐵路、南至牧馬河左岸合圍區域以內以及特色食品工業園區;
(五)勉縣:水磨灣國道108大橋、陽安鐵路、定軍中路、漢江路、南干渠、江濱南路合圍的江南片區,以及江濱北路、堰河西堤、遠東路、賈旗路、漢惠渠、天蕩山旅游路、十天高速、咸河合圍的江北片區;
(六)寧強縣:東至寧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至五丁路、南至二道河移民安置點、北至青崖子的合圍區;
(七)略陽縣:以縣城建成區為中心,東起興州街道辦七里店村309省道繞城線路口和謝家坪村309省道繞城線路口、西至橫現河街道辦嘉陵江大橋頭、南起陜西略陽鋼鐵有限責任公司鐵路專運線嘉陵江大橋橋頭、北至十天高速路出口;
(八)鎮巴縣:以縣城建成區為中心,東至涇洋街道辦鹿子壩華武酒店、西至城北幼兒園、南至齊家溝川竹小區、北至中石化加油站;
(九)留壩縣:以縣城建成區為中心,東至紫柏路與南環路交匯處、西至縣委黨校、南至南環路向南延伸500米范圍內、北至紫柏路向北延伸500米范圍內;
(十)佛坪縣:北至塘灣村木器廠、南至東岳殿高鐵站區域。
二、本規定所稱高污染燃料為環境保護部《高污染燃料目錄》(國環規大氣〔2017〕2號)中的Ⅲ類(嚴格)燃料組合,即:
(一)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
(二)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三、禁燃區范圍內禁止銷售煤炭等高污染燃料。
四、禁燃區范圍內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應當在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電、管道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清潔能源;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的,必須配備專用鍋爐,并安裝高效除塵設施。
五、禁燃區范圍內不具備天然氣使用條件的居民戶實行電能等清潔能源替代,餐飲服務經營場所應當全面使用清潔能源。
六、嚴肅查處禁燃區范圍內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以及各類違法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為。
七、市發改委、公安局、生態環境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禁燃區的監督管理,屬地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
八、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加強跟蹤督查,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高污染燃料替代任務的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依據有關規定追責問責。
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漢中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8日印發的《漢中市中心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規定》(漢政發〔2017〕3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