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流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漢江、嘉陵江等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確保如期完成長江流域禁捕目標任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8〕9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1號)、《關于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陜農發〔2020〕102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精神,著力抓好我市長江流域重點水域10年禁捕有關工作,集中開展打擊非法捕撈、治理整頓“三無”船舶、查處制售禁用漁具、打擊非法捕撈漁獲物交易、漁政執法能力提升等專項行動;建立健全漁業執法“兩法銜接”、群防群治、部門聯動等工作機制,強化典型案例宣傳,實現禁漁工作常態化,確保全市漁業生態安全;穩步推進漁民退捕轉產安置工作,做到應保盡保、不落一人,上岸就業有出路、長遠生計有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集中開展打擊非法捕撈專項行動。由公安部門牽頭,農業農村、司法、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單位配合,集中開展為期三年的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專項行動,聚焦重點水域和重點時段,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電毒炸”“絕戶網”等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堅持重拳出擊,偵破一批非法捕撈犯罪案件,打掉職業化團伙犯罪網絡,形成強有力嚴打高壓震懾效應。
(二)集中開展治理整頓“三無”船舶專項行動。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公安等部門配合,開展“三無”船舶治理整頓專項行動,堅決防止禁漁水域“三無”船舶從事非法捕撈行為,對查獲的“三無”船舶,要完善移交處置流程,設立集中扣船點,依法進行沒收、拆解、處置。
(三)集中開展查處制售禁用漁具專項行動。由市場監管部門牽頭,公安、農業農村等部門配合,集中開展查處制造、銷售電魚器、密眼網等非法捕撈漁具制售專項行動。對查獲的非法制售捕撈漁具案件,要追查供貨來源、銷售渠道和其他涉案線索,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機關進行查處。
(四)集中開展打擊非法捕撈漁獲物交易專項行動。由市場監管部門牽頭,公安、農業農村等部門配合,聚焦水產品交易市場、餐飲場所等市場主體,依法依規嚴厲打擊收購、加工、銷售、利用非法漁獲物等行為。加強禁捕水域周邊區域管理,防止非法漁獲物上市交易行為發生。加強水產品市場、餐飲行業管理,對以漢江、嘉陵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為噱頭的宣傳營銷行為,要追溯漁獲物來源渠道,對不能提供合法來源證明或涉嫌虛假宣傳、過度營銷、誘導、欺詐消費者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所有以漢江、嘉陵江野生魚為招牌的餐飲實體廣告、牌匾要予以清理、取締。
(五)集中開展漁政執法能力提升專項行動。由農業農村部門牽頭,財政、人社、司法、公安等部門配合,扎實開展漁政執法能力提升專項行動,完善執法體系,健全執法機制,保障執法經費,升級執法裝備,提升人員素質,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廉潔高效的農業綜合執法隊伍。
(六)做好退捕漁民轉產安置保障。各級、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切實維護退捕漁民的合法權益,妥善安排退捕漁民的生產生活,將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按規定納入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做到應退盡退、應保盡保。要采取多種形式,制定有針對性的安置方案,分類施策、精準幫扶。通過發展產業安置一批、務工就業創業轉產一批、公益崗位解決一批的方式,提高轉產轉業成功率。同時,對于因病、因殘等原因喪失勞動就業能力的生活困難退捕漁民,按規定納入低保范圍,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三、組織實施
(一)明確職責任務。做好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是當前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市政府已成立漢中市長江流域禁捕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區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要求,參照成立相應機構,建立工作專班,強化部門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市長江流域禁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做好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協調各部門高效開展工作;市委宣傳部負責做好禁捕退捕相關政策、法律法規、違法捕撈典型案例釋法等內容的宣傳工作;市委網信辦負責做好網絡輿情應對及處置工作;市公安局負責牽頭成立漢中市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聯合指揮部,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行為;市檢察院負責對公安機關偵查案件進行審查,對涉漁刑事案件提起公訴;市中級法院依法對涉漁案件進行審判,結合典型案例加強法制宣傳;市民政局負責做好退捕漁民中的特殊困難群體的幫扶救助;市司法局(市普法辦)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要求,督促相關單位負責做好禁捕和退捕轉產有關適用法律法規的審核指導及解釋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做好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資金保障工作;市人社局負責做好禁捕和退捕漁民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涉漁“三無”船舶的清理整治,依法依規取締銷毀“三無”船舶;市水利局負責將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保障工作納入河湖長制考核;市信訪局負責做好禁捕和退捕信訪維穩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打擊市場銷售漢江、嘉陵江非法捕撈漁獲物,依法嚴厲查處制售禁用漁具,取締違規涉漁廣告;其他有關部門按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建立長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針對發現問題及時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實行一月一調度、一周一報告,確保工作落細落實。各鎮辦要成立鎮級護漁隊,結合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落實,加強對轄區支流水域巡護。進一步健全考核評價和問責機制,完善考核辦法,將長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保障工作納入績效考核。
(三)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平臺,全方位、廣角度、多形式宣傳禁捕退捕重大意義,解讀禁捕退捕相關政策措施,及時回應群眾關切。要注重“以案釋法”,推廣禁捕退捕工作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提高城鄉居民對禁捕退捕工作的社會知曉率和參與度。各社會層面、鎮、村(組)基層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營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輿論氛圍和“不想賣、不能賣、不敢賣”的市場環境,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齊抓共管的濃厚氛圍。
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