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傳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促進非遺保護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全市非遺名錄、傳承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傳承人群顯著擴大,傳承能力、傳承活力進一步增強;國家級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扎實推進,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創建成效顯著,非遺傳習場所滿足需求,非遺活態傳承、文化生態保護水平不斷提升;公眾對非遺的認同感、參與感、獲得感顯著增強,社會廣泛參與非遺保護傳承的生動局面基本形成;非遺進校園活動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非遺服務當代、造福群眾、促進社會發展的功能越發凸顯;法制化建設進一步完善,非遺保護工作制度科學規范、運行有效,保護和傳承水平持續提升。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尊重非遺傳承人群的主體地位和創造性表達權利,科學引導,合理利用,鼓勵傳承人群創新創造。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非遺保護,促進非遺傳承實踐成為廣泛的社會自覺。
(二)堅持注重實踐、活態傳承的原則。秉持“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以傳承人為核心、以生活為載體,將非遺傳承和發展與當地的社會人文、自然等生態環境緊密結合起來,切實加強認定、記錄、建檔、研究等基礎工作,著力保護傳承實踐、傳承能力和傳承環境,促進非遺融入現實生活,實現發展振興。
(三)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原則。尊重非遺基本內涵,挖掘、弘揚非遺當代價值,尋找非遺與現代生活的結合點,采取培訓、開展交流展示等方式,積極搭建平臺,推動我市非遺在人民群眾的當代實踐中實現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斷增強非遺的生命力和傳承活力。
三、主要任務
(一)健全完善非遺保護名錄體系。深入挖掘整理非遺代表性項目相關歷史、文學、藝術和科學價值,進一步健全以縣級名錄為基礎,市級名錄為主體,省級和國家級名錄為重點的四級名錄保護體系。組織做好省級和國家級項目名錄申報推薦工作,不斷擴充我市省級以上項目數量。持續開展市級名錄評審、命名和公布工作,將符合條件的老字號企業的商貿文化、習俗和傳統技藝等,優先列入本級代表性項目名錄。加大對瀕危項目的保護扶持力度,實行非遺保護責任單位及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動態管理。
(二)加快推進非遺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動各類非遺展示場館建設,提升服務功能和水平。充分發揮市級非遺綜合展館作用,使其發揮社會效益。各縣區加快建設和改造一批功能不健全、服務水平不高的展示館和傳習所,力爭在2025年前實現有項目就有場地、有傳承人就有傳習所的目標。鼓勵支持項目保護單位自行建設規模適合、特色鮮明的非遺展示場館和傳習場所。依法鼓勵公民法人社會組織參與到非遺基礎設施建設中來。國家級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應當設立專題展示場所或者博物館,為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設立工作室。
(三)開展非遺調查和理論研究。充分利用現有調查和研究成果,繼續加強與陜西理工大學、漢中職業技術學院及有關研究機構合作,綜合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和調查方法,對全市非遺資源的存續狀態、生存環境、傳承情況和存在問題等進行深入調查、系統記錄和客觀評估,及時掌握區域內非遺的動態變化,建立完善非遺登錄制度和增補修訂機制,為保護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加強非遺保護理論成果研究,鼓勵支持高校、研究機構等開展非遺保護政策、專項課題研究及非遺研學體驗活動,定期開展優秀成果評選,提高全市非遺保護理論研究整體水平,推動理論成果向保護實踐轉化。
(四)加強非遺普及教育傳播工作。鼓勵學校根據本校具體情況編撰非遺鄉土教材,開設非遺主題的校本課程,組建以非遺為主題的特色社團、興趣小組,積極開展非遺教學實踐活動,提高青少年對非遺及其保護意義的認知,提升非遺在青少年群體中的關注度和影響力。鼓勵非遺傳承人、社會組織與學校聯合開展“小小傳承人”活動。依托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鄉村、社區綜合文體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務場所開展非遺項目常態化展覽、展演、體驗、傳習、培訓等活動,使公共文化機構成為普及推廣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陣地。結合中國傳統節慶時令和“文化遺產日”等,開展非遺展示展演活動,打造一批品牌傳播項目。支持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參加各類大型會展、專題非遺交流研討,促進非遺傳統文化傳播與推廣,提升我市非遺對外關注度和影響力。立足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趨勢,大力推動非遺進景區實踐活動,借力旅游全面提升我市非遺宣傳推廣力度,彰顯歷史文化名城風采。
(五)加快非遺數據信息化建設。加大資金投入,重點加強非遺數字資源的研究、開發和利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數字化保護,運用文字記載、錄音、錄像、多媒體等方式,對代表性項目核心技藝等進行全面記錄,運用數字化手段系統記錄和全面存儲檔案資料。加快市縣兩級非遺數據庫和網站建設,充分借助現代數字技術,開展非遺數字化傳播和展示,并將非遺以活態形式展現出來,使之成為觸手可及的文化產品,實現資源互通共享。鼓勵和扶持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或個人建立數字化的展覽館、博物館、體驗館等展示平臺。
(六)加強非遺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正確處理好非遺資源的保護傳承與合理開發利用的關系,始終把保護傳承工作放在首位。探索建立一批生產性保護示范單位(基地),定期組織開展非遺傳承示范基地和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的推薦評選及命名工作。重點支持以漢中藤編、漢中面皮、寧強羌繡、漢中綠茶等為代表的,具有一定傳承基礎和生產規模、有市場發展潛力、有助于帶動就業、助力扶貧的傳統技藝類生產性保護項目,將生產性保護與文化旅游產業、文化創意產業、非遺扶貧、鄉村振興有機結合起來,打造地方特色品牌,樹立典型,真正發揮其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加強非遺扶貧就業工坊建設,持續加大對我市貧困山區和貧困人群的傳統工藝培訓力度,不斷提升技能和水平,助力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深入推動我市傳統工藝振興。梳理總結非遺扶貧工坊的典型做法和優秀成功案例,加強宣傳推廣。對非遺助力扶貧、脫貧工作取得豐碩成果的項目保護責任單位、生產性保護示范單位、代表性傳承人予以表彰獎勵。
(七)加強非遺傳承隊伍建設。結合各自非遺保護工作的需要和特點,優化系統內專業人員配置,充實工作力量。對現有的非遺保護工作人員和代表性傳承人,采取培訓、研修、研習等方式,全面提高傳承人群的文化素養、創新能力、表演技能等。拓寬傳承學員培養路徑,通過向社會招募學員等方式,推廣實施家族傳承、師徒傳承與現代職業教育相結合的傳承人培養模式。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職業院校或研究機構等,通過開設非遺專業、設立傳承班及與相關單位聯合辦學、辦班等途徑,培養專門人才。市級文旅主管部門每年至少組織1次非遺保護工作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班,提高從業人員保護意識和管理水平。對在非遺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八)扎實推進非遺區域性整體性保護。以學習貫徹《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為契機,特別是寧強、略陽縣要切實做好國家級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各項工作。秉持非遺“見人見物見生活”的保護理念,圍繞《國家級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總體規劃》任務要求,認真落實建設主體責任,健全工作機構,制定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保護措施,完善非遺傳習基礎建設,提升生態區隊伍工作整體素質,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非遺宣傳展示活動,營造濃厚氛圍,深入推動生態保護區整體性保護向縱深發展。真正把我市建設成為“遺產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的文化生態保護區。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政府責任。全市各級政府要落實非遺保護工作的主體責任,將非遺保護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以政府主導、文旅部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配合、社會共同參與的非遺保護工作機制,統籌做好非遺保護工作。建立非遺保護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發改、教育、財政、人社等部門依法依規履行職責,在職責范圍內為非遺保護工作提供支持,形成協同推進的長效工作機制。
(二)加大資金投入。全市各級政府應結合當地非遺資源總量及保護狀況,將非遺保護經費、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切實支持傳承不廣、效果不明顯的一些非遺項目,為非遺保護傳承奠定堅實基礎。關心關愛有困難的傳承人,著力提高其傳習熱情,深入推進非遺保護工作健康持續發展。
(三)加強檢查考核。對國家級、省級以及市級代表性項目的存續狀況、非遺保護專項資金實行績效評估管理。鼓勵非遺項目保護單位積極參與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等重大國家戰略,并作為推薦省級、國家級項目名錄和代表性傳承人評審認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對項目資金、文化生態區建設、代表性傳承人傳習等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四)加大宣傳引導。要充分運用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全方位、多角度宣傳非遺保護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措施,開展優秀記錄作品、傳播作品的展示展映活動,著力提升社會公眾對非遺的認知度和參與度。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大力宣傳非遺保護優秀實踐經驗和先進事跡,及時曝光違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行為,努力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非遺保護工作的良好氛圍。
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