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為期1個月的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2021年9月我市印發了《漢中市貫徹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方案》(漢字〔2021〕93號)(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聽取匯報,并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全市上下狠抓整改落實。現將我市督察整改落實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堅持以問題整改促提升,全市生態環境保持良好
市委、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始終牢記“國之大者”,堅決當好秦巴生態衛士,扛牢“一泓清水永續北上”政治責任,始終把落實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重要民生舉措,有力有序推進督察反饋45項整改任務落實。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42項,其余3項正在按時序推進。2022年市中心城區優良天數324天,同比增加20天,超年度任務11天;PM2.5平均濃度35μg/m3,同比變好7.9%,優于年度控制目標4.5μg;無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首次達到二級標準,整體改善成效全省第一。全市優良水體(Ⅲ類及以上)占比保持100%,無劣Ⅴ類水體,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標,水環境質量居全省前列;漢江(漢中段)入選首批全國美麗河湖案例,椒溪河、上南河入選陜西省幸福河湖名單。土壤環境保持良好,聲環境質量持續穩定,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可控。
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責任落實
(一)強化整改責任落實。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我市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書記任第一組長、市長任組長,相關市級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分別召開了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部署會、調度會10余次,對整改工作進行了全方位安排部署,動員全市上下扎實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后半篇文章”,確保問題按時限要求見底清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對沿江重點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東排洪渠整治等重點問題深入一線調研,指導推動污染防治攻堅和綠色轉型發展。分管副市長對燃煤鍋爐拆改、秸稈禁燒、涉鉈涉重金屬環境整治等重點問題先后多次召開專題會、推進會及通報會,并現場研判解決,推進問題整改。二是完善工作機制。針對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我市的45項問題,逐一細化責任單位、驗收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臺賬,實行清單化管理,全面推進整改工作落地見效,定期對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市紀委成立市生態環境保護反饋問題整改監督檢查工作專班,抽調人員組成監督檢查組對各縣區開展監督,定期向市委常委會匯報督查情況。市環保督察辦嚴格落實提醒、督辦、約談、移送“四色”督辦機制,對即將到期的整改任務,向3個縣(區)、15個部門發出提醒函和督辦單,就褒城工業園區、沿江鎮重點污水處理廠、南鄭生活垃圾處理廠、漢鋼焦化廠等整改重點事項,約談相關縣區和部門,確保問題按時限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夯實監管責任。落實生態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出臺了《“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秦嶺污染防治專項規劃》《生態環境保護崗位責任清單》《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方案》《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若干措施》《大氣污染防治考核獎懲辦法》等文件,充分發揮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秦巴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等議事協調機構作用,統籌協調解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大問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合力持續增強。扎實推進河湖長制、林(山)長制落實落細,各級、各部門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體系進一步完善。堅持將環境質量指標和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納入縣區及市直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及負面清單,建立生態環境問題舉報投訴和常態化問責機制,健全生態環保與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聯合執法聯席會議制度,倒逼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
(二)加大污染攻堅力度。藍天保衛戰扎實開展,以大氣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和重點區域涉氣污染源排查整治為抓手,常態化開展聯合督查,2022年交辦道路施工揚塵、餐飲油煙污染、隨意燃放焚燒等涉氣問題515起,完成36268戶散煤用戶清潔能源替代,替代率100%,削減散煤6000余噸;整治涉氣污染源1473個、工業爐窯企業76家,179座工業爐窯全部納入清單化管理;查處施工揚塵問題139起、渣土運輸揚塵問題101起;整治揮發性有機物企業51家、加油站油氣回收問題103起,查處超標車輛245輛,督促43臺尾氣超標機械及時進行治理,7413臺非道路移動機械完成編碼登記;督促756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空氣質量持續向好。碧水保衛戰穩步推進,深入開展城鄉黑臭水體排查整治、醫療機構廢水處置等專項行動。完成寧強嘉陵江干流等7個流域治理項目和3座重金屬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推進宗營鎮等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及雨污分流工程建設,34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均已完工,污水收集處理率進一步提升。石門水庫和長林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通過省政府批準,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比率達90%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全市41家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全部配套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并正常運行。凈土保衛戰持續深入,持續推進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指導2家企業實施重點重金屬“等量替代”。完成典型行業企業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6個地下水國考點位周邊污染源調查。強化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防治情況督導檢查,安全利用類耕地詳查有序開展,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名錄》,完成162宗重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1年考核地塊整改進度居全省第一。
(三)加快群眾信訪辦理。堅持提醒督促、現場檢查、每月調度等常態化跟蹤督辦機制,有序推進信訪問題整改。對整改進展滯后的,逐項檢查是否達到整改時序進度,督促相關縣區和部門按照時限完成整改;對已完成整改的,及時開展“回頭看”,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效,防止問題反彈。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期間交辦我市群眾信訪問題317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防控環境安全風險。2022年組織開展三大保衛戰以及重點排污單位、尾礦庫、危化品、排污許可證后監管等各類專項執法檢查12次,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3761人次,檢查企業4691家次,立案處罰143起,累計罰款666.9262萬元,有力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倒逼企業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配合做好全省秦嶺聯合執法交叉檢查,完成上級反饋自然保護區遙感點位核查處理工作。加大預警監測和巡河排查力度,及時處置水質異常情況。編制《漢江流域硫鐵礦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方案》《漢江流域硫鐵礦礦山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完成10個硫鐵礦污染隱患排查和治理項目可研,略陽麻柳鋪硫鐵礦區地下水引流工程全面完工,略陽長溝、寺溝硫鐵礦礦洞封堵試點項目開工建設。市政府與廣元市、隴南市簽訂《嘉陵江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框架協議》,與華南所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編制《嘉陵江流域(漢中段)“一河一策一圖”環境應急響應方案》,環境風險防控能力顯著提升。
三、充分發揮考核的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以嚴格的責任追究推進整改任務落實
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為市委“三項機制”考核的重要內容,改革優化目標責任考核評價體系,增加生態環境保護考核權重,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由“督企”轉變為“督政”與“查企”相結合;制定實施《漢中市市管黨政領導干部追趕超越積分管理辦法》,把領導干部履行生態環保責任、推動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納入季點評,實行常態化考核,激勵市、縣區和部門落實生態環保崗位職責。研究出臺了漢中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聯席會議協作機制》等,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通知》,堅持查事與查人相結合,從嚴從快查處生態環保領域違法違規違紀的人和事,倒逼各級干部履行環保崗位職責,推動“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到位。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3件追責問題,共問責8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持續推進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確保問題全部見底清零。
(一)持續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國之大者”,保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力,切實把生態文明建設責任扛在肩上,堅持把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作為當前的重要政治任務,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不斷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壓緊壓實各級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集中力量推進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二)抓好整改成效鞏固。進一步鞏固提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效,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強化督促檢查,重點加強對備用水源地建設、礦山整合和修復治理、鄉鎮垃圾處理、建筑垃圾隨意堆放等督察關注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環境問題日常監管,適時開展專項督查和“回頭看”,防止死灰復燃。對仍在持續推進的3項整改任務,進一步細化年度工作計劃,倒排工期,加快推進,確保各項整改任務見底見效、清倉清零。
(三)加快完成驗收銷號。嚴格按照驗收銷號標準和流程,進一步加快問題驗收銷號工作進度,對照整改方案中的具體整改目標、措施和要求,采取“一事一驗”的方式,落實現場驗收、簽字確認、媒體公示、核查銷號的程序進行驗收銷號,做到不留“尾巴”、徹底整改,確保督察整改工作圓滿完成。同時督促各部門單位健全完善整改臺賬資料,突出重點、注重質量,有效印證問題的整改進度和效果。
(四)健全督察整改機制。在“四色”督查督辦單基礎上,進一步健全調度通報、督查督辦、責任追究機制,實行掛圖作戰、持續跟蹤、壓茬推進、整改清零,確保所有問題徹底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盲區。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健全聯動執法、監督考核、執紀問責等制度機制,進一步落實各級各部門生態環保工作職責,推進形成生態環保工作大格局。
附件:1.漢中市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具體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
2.漢中市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責任
追究問題追責問責情況
附件1
漢中市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具體問題整改完成情況
1.督察談話、走訪部門發現,一些同志對漢中市生態環境保護形勢盲目樂觀,大多數認為總體很好、問題不多、壓力不大。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組織召開全市踐行“兩山論”暨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全面落實全省秦嶺生態保護會議和工作會議部署要求;市委常委會和市政府常務會專題學習傳達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和在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傳達《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意見》和我省相關工作要求,并研究我市貫徹落實意見;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以上率下,專門聽取生態環境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并深入一線督導調研,通過不斷壓緊壓實責任,持續提升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各級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2.有的把2020年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變差歸結于漢中建成區地域環境、上級補助資金不夠等客觀原因,從主觀上查原因、找差距不夠。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①成立整改工作小組,明確責任,細化任務,督促縣區和市級相關部門對照《漢中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要求,結合藍天保衛戰、冬防攻堅等工作方案查找各自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查找主觀原因和存在差距,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工作舉措,努力推動秋冬季空氣質量不斷改善。②依托“一市一策”專家團隊對秋冬季空氣質量變差成因形成專項分析報告、周報、月報,不斷提升治理水平。累計編制專項分析報告72期,空氣質量每日分析簡報656期、空氣質量研判分析及高值預警專報56期,周報106期,月報21期,對解決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下滑提出解決對策,推動秋冬季空氣質量不斷向好。③市政府制定印發《漢中市大氣污染防治考核獎懲辦法》和《大氣污染防治責任清單》,實行空氣質量變差處罰、違法問題“一單雙罰”和督查、交辦、督辦、約談、問責“五步法”跟蹤問效,并加重冬防期處罰力度,倒逼縣區、部門治霾責任落實。對2021年突出的涉氣問題下發了147份交辦和23份督辦,處罰相關縣區財政資金782.5萬元,形成“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大氣污染防治良好態勢。
3.部分同志對督察組指出或督辦的問題,總是找理由、推責任,缺乏直面問題、照單全收、立即整改的思想共識和積極態度。在部分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上,還有個別同志心存“等一等、拖一拖”思想。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組織召開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動員部署會,切實增強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責任感緊迫感,切實壓緊壓實各級各部門責任,堅持把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工作作為當前最緊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務;對沿漢江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硫鐵礦整治等重點生態環境工作開展專項督查,推動全市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落實落細;聚焦群眾“急難愁盼”民生工程,加大石門和長林供水工程建設進度,已建成正式向中心城區供水。
4.在“兩代表一委員”和企業代表座談會上,代表們普遍認為漢中市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不夠。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持續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新聞宣傳工作重點,印發《新聞報道提示》,召開新聞通氣會進行提示和安排,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平臺,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在市級新聞媒體開設了“當好秦巴生態衛士守護漢中綠水青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踐行‘兩山論’縣(區)委書記談認識謀思路話發展”等專題專欄,推出《走出一條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漢中實踐之路》《爭當秦巴生態衛士排頭兵奮力打造新時代“兩山論”漢中實踐樣板》《深入踐行“兩山”理念共享秦巴生態文明》等重點稿件100余篇。
5.漢中市年度生態環境目標責任考核流于形式,“綠盾2020”自然保護地和秦嶺區域遙感監測點位調研督導、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日常督察向漢中市反饋了一些突出問題,涉及市水利局、林業局(秦巴辦)、城管局等部門及漢臺、城固、西鄉等9個縣區,但上述部門和縣區在2020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均未被扣分。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①已將“秦嶺生態保護”“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城市建設管理及綜合創建”“長江禁漁”“河湖長制”“巡視巡察、督查督導通報批評”等納入縣區、有關部門及園區年度減分項考核指標(負面清單),明確各責任單位負責對標其監管評價指標制定從嚴從實的考核評價辦法,扎實做好各項考核數據及考核結果的評定上報工作,進一步嚴格扣分制,強化約束性。②制定《整改方案》,明確對發生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生態環境問題被中省約談、通報、追責問責等問題不予扣分,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監管評價部門,由市考核辦聯合相關部門對其進行追查追責,降檔扣分處理。
6.國家明確規定:“磚瓦輪窯”應于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至督察結束時,漢中市仍有57家“磚瓦輪窯”未淘汰。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印發了《關于認真做好磚瓦輪窯企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淘汰類工業爐窯清理工作的通知》《關于印發漢中市淘汰落后工業爐窯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漢中市磚瓦輪窯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先后召開部署會、推進會,積極推進磚瓦輪窯整治工作,每周掌握工作進度,督促有關縣區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②結合工業穩增長親商助企會議,每月通報工作進展情況,深入傳導壓力。累計整治磚瓦輪窯79戶,石灰石豎窯2座。
7.市發改委未嚴格落實《漢中市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方案》要求,至督察時,未制定“散亂污”工業企業綜合整治和清潔化改造激勵相關政策。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制定《關于印發“散亂污”工業企業綜合整治和清潔化改造激勵政策的通知》(漢發改辦〔2021〕464號)。②積極申報爭取中省專項資金,促進企業改造升級和清潔生產。③先后印發《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采取支持性政策降低企業用電用氣成本的通知》《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陜西省發改委關于國家發展改革委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和《漢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國家發改委關于完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電價和差別化電價政策。
8.市自然資源局及相關縣區推進采石礦山整合不力,省政府2015年印發的《關于深入開展開山采石專項整治切實加強采石場管理的通知》中明確,漢中市每縣區保留5-7家采石企業。督察發現,南鄭區保留了8家、洋縣和寧強縣各保留了9家采石企業,城固縣有24家采石企業,但僅5家有采礦許可證。督察檢查的31家礦山不同程度存在生態修復治理不明顯、進出場道路未硬化、廢渣隨意傾倒等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南鄭、城固、洋縣、寧強4縣區已制定采石礦山專項整改方案。目前,采石礦山企業數量南鄭區7個,城固縣6個,洋縣6個,寧強縣7個,均已符合5-7家要求。②《漢中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已通過省自然資源廳審批。③31家礦山存在的生態問題按方案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9.市林業局違反省林業廳《關于加強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越權批復鎮巴縣后坪林場東溝埡口至筍棚子段改建森林防火道路項目,項目臨時占用國有林地26.5公頃、永久占用國有林地20.9公頃。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市林業局書面請示省林業局關于森林經營單位修筑森林防火道路使用林地審批權限事宜(漢林字〔2021〕140號)。省林業局書面答復市林業局不存在違反省林業廳《關于加強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越權批復鎮巴縣后坪林場東溝埡口至筍棚子段改建森林防火道路項目。②市林業局復查了近三年來市本級審批的所有森林防火道路項目,經查,不存在越權審批森林防火道路使用林地行為。③堅持涉林行政審批聯席會議制度,共同研判把關。常態化學習涉林行政審批法律法規政策,依法正確履行職責。
10.市水利局要求“各縣區務必在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河道采砂規劃(2020-2025)》編制工作,經征求各部門書面意見后,連同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一并上報審查”,但至督察結束時此項工作仍未完成。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南鄭區、城固縣、洋縣、西鄉縣、勉縣、鎮巴縣、留壩縣等7個縣區全面完成河道采砂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和審查,并按照市政府辦《關于加強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漢政辦發〔2019〕49號)規定,由縣區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11.市水利局未嚴格落實漢中市政府《關于漢江干流漢中部分河段禁止采砂的通知》要求,2019年2月以來,以漢江綜合整治或防洪工程名義同意漢江干流平川段相關縣區河道采砂;多數縣區實施整治工程時再次打折扣,違規實施采砂作業,破壞生態環境。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市水利局、市公安局聯合開展了全市河道非法采砂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市水利局組織開展全市范圍內涉河工程環境保護專項整治行動,共計排查涉河工程40個,采取沿河路段安裝攝像頭、設置限高門、限寬墩等措施防止砂石外賣。②對略陽西漢水段、漢臺褒河回水段等在建防洪工程進行了坑槽復平、堤防坡面河道灘地綠化措施,加強略陽葉壩烏雞產業園、橫現河段等擬開工防洪工程環境保護前期工作監管,嚴格落實環保措施。③市水利局查處了5起漢江綜治施工企業違規采砂案,罰款58萬元,向相關平臺報送了不良信用信息。
12.石門水庫管理局于2020年9月報審的《石門水庫排沙減淤實施方案》和2021年1月編制的《石門水庫排沙減淤環境影響報告書》,均明確本次清淤為庫內清淤,采用絞吸式清淤船作業,但在未重新獲得相關部門批準文件的情況下,擅自改變清淤方式,直接將水庫泥沙排入石門水庫壩址以下的褒河河道,造成約3公里河道泥沙淤堆積厚度最深達3米,河床抬高約2米,河道水生態受到破壞。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市水利局組織專家對石門水庫管理局編制的《漢中市石門水庫除險加固工程2020年枯水期施工方案導流方式和壩下淤積清理方案》進行了復核審查。②市水利局組織專家對石門水庫管理局編制的《石門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枯水期實施剩余水下工程泥沙防控實施方案》進行了審查。③石門水庫管理局按照陜西省科學研究院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結論完成生態修復及損害賠償工作,其中植被立地條件修復費用291.88萬元、植被恢復費用59.56萬元、生態損害賠償0.99萬元。
13.2019年以來漢中市相關部門發現違規違法采砂200余起,處罰盜采行為260起,移交司法機關16起,但違規違法采砂禁而不絕,督察期間群眾信訪投訴亂采河砂問題占11.4%。暗查發現在南鄭區紅寺湖水庫仍有夜間亂采河砂情況。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市河長辦印發了《關于開展河道采砂自查自糾的通知》(漢河長辦函〔2021〕17號),要求開展全面自查自糾,夯實了河長責任。②開展了河道執法暨河道采砂專項整治監督檢查,對各縣區水行政執法開展情況、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采砂專項整治問題排查等方面進行檢查督導。③通過沿河設置公示牌、張貼印發宣傳傳單等方式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電話。④市政府辦印發了《關于開展打擊非法盜采砂石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對非法采砂專項整治進行了統一安排部署,市水利局、市公安局聯合開展了全市河道非法采砂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市水利局組織開展了全市范圍內涉河工程環境保護專項整治行動。⑤南鄭區對紅寺湖水庫夜間亂采河砂問題進行了調查,對相關企業行政處罰2萬元,并對現場清理整頓。
14.勉縣漾家河流域(溫泉段)生態綜合治理項目于2020年11月4日開工建設,至督察時,項目已完工80%,但一直未取得環評批復。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勉縣漾家河流域(溫泉段)生態綜合治理項目依法辦理了環評審批手續,市生態環境局出具了該項目環評批復(漢環批復〔2021〕8號)。②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同類項目大排查,對存在類似問題的限期整改,確保手續完善合規。
15.西鄉縣鑫豐實業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違法占用耕地9.89畝、林地8.5畝。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恢復土地原貌及建筑物、構筑物沒收情況。西鄉縣自然資源局于2021年5月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西鄉縣鑫豐實業有限公司對違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硬化場地拆除,并全部覆土,目前恢復的9.89畝耕地已種植玉米、黃豆等農作物。2021年7月西鄉縣自然資源局將沒收的非法建筑物、構筑物移交至堰口鎮管理,堰口鎮人民政府已對非法占地修建的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查封。②立案查處情況。對該公司廢渣堆存平整場地壓占集體土地行為,西鄉縣自然資源局于2021年5月立案調查,2021年6月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西自然資罰字〔2021〕7號),并移送西鄉縣公安局。2021年10月西鄉縣人民法院(2021)陜0724刑初108號判決:西鄉縣鑫豐實業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罰金170749元,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均受到罰金和拘役相應處理。對該公司違法占用8.5畝林地(含堆渣場積水淹沒區林地面積1.78畝)行為,西鄉縣林業局于2021年5月進行了立案查處(西林罰立字〔2021〕第075號),2021年5月底已督促該公司補植補栽側柏3000余株,恢復林地面積8.5畝,目前被占用林地已全部覆土補植補栽苗木。
16.西鄉縣石料加工產業園對面廢料堆場建筑垃圾隨意堆放、未覆蓋,污染嚴重。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對廢渣堆場內堆存的約4萬m3石材廢料,全部清理轉運至堆渣場低洼區進行了回填。并委托第三方監測單位,對該堆場溝道內積水和泥漿進行了重金屬篩查和水常規指標采樣監測,分析結果顯示,無重金屬污染;聘請設計單位據此監測結果,結合實際制定了積水應急處置方案,采取工程治理方式,建設了積水沉淀應急處理池,積水經沉淀澄清后全部達標排放。②以《西鄉縣鑫豐實業有限公司石材工業園廢渣棄石循環利用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為基礎,編制了該項目后續設計,并按后續設計完成了堆渣場工程治理,規范建成混凝土攔擋壩1座、豎井1座、排水箱涵1050米、消力池一個、沉淀池一個、排水溝222米、板式橋梁1座。③對清理轉運后的裸露區域,全面實施了平整、覆土和復綠。同時,對該堆場其他裸露區域及廢渣回填區,一并實施了平整、覆土,恢復了場區土地生產條件和自然地貌。
17.大唐城固老莊鎮50WM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已建成項目占地約116畝,但一直未取得用地審批手續。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城固縣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整改落實,對項目立項、土地規劃用途、環評、勘測定界報告等情況進行了審查,項目《土地復墾方案》和《土地復合利用方案》已通過專家評審,完成了聯合會審意見征詢,用地企業提交了《光伏復合項目復墾還耕承諾書》,備案所需資料收集齊備,《關于大唐城固縣老莊鎮50MW農光互補光伏復合項目用地意見的復函》已下發,備案面積1034.6畝。②依據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陜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規范光伏復合項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陜發改能新能源〔2020〕933號)《中共城固縣委、城固縣人民政府關于轉發〈漢中市建立健全耕地保護責任機制的意見〉〈漢中市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城發〔2021〕22號)文件,城固縣加強同類項目管理,做好項目用地備案,嚴格落實部門行業管理和鎮(街道)屬地監管職責,強化日常巡查檢查,做好項目建設后續監管相關工作。
18.城固縣柳林鎮等多處廢舊品回收點和漢臺區恒瑞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存在違規拆解汽車現象。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市商務局下發通知在全市范圍開展廢品回收站點拉網摸排整治行動,對漢臺區、南鄭區、城固縣柳林鎮在內的192家再生資源回收站點進行現場督查。②對違反《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對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站點設置要求的89家再生資源回收站點予以取締、搬離。對環境衛生差、物資不按要求分區堆放的103家回收站點限期整改。③對城固縣柳林鎮多處廢舊品回收點和漢臺區恒瑞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負責人進行問詢調查,對違法拆解報廢機動車的責任人進行立案處理。
19.陜西恒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漢中市金鼎建材有限公司等企業在廠區內私設加油機及儲油罐,無任何審批手續和安全防護措施。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市商務局聯合南鄭區、城固縣經貿局對轄區內礦產、商砼、鋼鐵、建材等工業企業,物流園區、停車場、國道沿線等重點區域進行抽查,對陜西恒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漢中市金鼎建材有限公司進行重點檢查。經多次實地檢查,陜西恒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內的罐子裝的是生活用水,沒有加油機,不存在私設加油機及儲油罐現象;已責令漢中市金鼎建材有限公司對廠區自建加油機及其它設備完全拆除,已整改到位。
20.勉縣就壹品木材廠、漢臺區武鄉鎮榮興廢舊品物資經營部等企業,存在無相關審批手續、無污染防治設施、物料露天堆放未覆蓋、無封閉廠房等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就壹品木材廠租用勉縣杰興種養殖專業合作社場地已按要求完善了環保手續,達到了整改要求;生產板皮的場地已按要求拆除并封存了全部設備,清理了所有原料、產品及廢料,同時平整了場地,達到了關停的要求。②對漢臺區武鄉鎮榮興廢舊品物資經營部進行了查處,對不合規的廢舊站點進行關閉。
21.市城管局及相關縣區在推進“漢中市沿江33個重點鎮有29個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未建設”問題整改時,沒有充分結合實際統籌安排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規模和管網,建成的部分污水處理設施未發揮應有效益,成為“曬太陽工程”。督察發現,新建的22個污水處理設施,5個長期不運行、16個運行不正常;城固縣、洋縣、勉縣的12個鎮辦、社區生活污水管網建設不到位,每天約有9000多噸生活污水直接排放。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印發《漢中市鎮級以上污水處理設施運營能力提升方案》,從污水收集、污水處理率、負荷率、達標排放四方面要求各縣區多方籌措資金,補齊建設短板,全面提升污水處理廠運營能力。②在“4111專班”下成立污水處理工作專班,制定工作計劃,每周調度各縣區污水處理查漏補缺工作推進情況。③市城管局多次聯合市生態環境局、市環督辦、市紀委對7個縣區沿江鎮污水處理設施開展實地督導檢查,針對督察反饋問題,下發交辦單,試行“一廠一策”,明確整改時限,要求對標對表,逐一銷號。④在全市沿江鎮37個鎮38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中,7個縣區共新建22個污水處理廠,從2021年4月份到2021年底,負荷率由52.68%提升至83.59%,全市7個縣區共新建污水管網216.37公里,基本做到了服務范圍內生活污水應收盡收。
22.市住建局、城管局和漢臺區政府負責整改的“雨污混合水未經有效處理由東排洪渠排入漢江”問題,本應于2018年7月底完成整改,但直到2018年11月才開始治理,整治工作嚴重滯后,污水臭味明顯,周邊群眾反映強烈。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①已完成老東排渠(燕子河)雨污分流改造、磨子橋排洪渠和北排洪渠截流閘門安裝及混流水體導流管埋設,全面杜絕了“雨污混合水未經有效處理由東排渠排入漢江”現象。②市城管局督促濱江北污水處理廠對東排洪渠截污閘周邊環境衛生加大消殺除臭頻次力度,確保渠內水位正常,垃圾及漂浮物減少,對出現的零星垃圾及時進行人工及設備配合打撈。隨著漢臺區東排洪渠改造結束,目前閘板處于常開狀態,無垃圾和漂浮物,水質清澈干凈無異味,東排洪渠截污溢流值班室已完成值守功能。
23.漢中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確,2019年底前建成市中心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關閉東西郊在用飲用水井,至督察時土建工程尚未完成,兩座輸水泵站和總長68.1公里的輸水管線等項目還未開工。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漢中市石門供水工程和長林供水工程已建成并投運。2022年4月省水利廳專家組已對東郊水源井關停情況進行現場復核確認,正在等待省政府批復。
24.2017年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漢臺禁燃區5臺燃煤鍋爐未拆改”問題至督察時未整改到位。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漢臺區理想化工公司的2臺燃煤鍋爐已于2021年4月前全部拆除到位;漢江藥業公司的3臺燃煤鍋爐于2018年拆除了1臺,剩余的2臺已于2021年9月完成了拆除工作。
25.2019年1至12月,漢中市城市空氣質量同比下降。2020—2021年秋冬季,漢中市中心城區重污染天同比增加3天。2021年1至5月,漢中市城市空氣質量變化情況相對較差,陜南地區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5個縣(區)中,漢中市占4個。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①堅持實行通報排名,對各縣區空氣質量實施排名通報,按照“五步法”對漢臺區、南鄭區、勉縣、經開區等4個月度空氣質量排名靠后的縣區進行書面督辦,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盡快退出陜南32個縣區后5位。②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將全市205家涉氣企業、182個施工工地、60.4萬輛機動車納入應急減排管理體系,對119家重點行業涉氣企業實施績效分級管控。并成立檢查組,對中心城區在建項目開展檢查,檢查項目50個,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交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③印發了《關于印發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專項工作任務清單的通知》和《漢中市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專項實施方案》(漢市工信發〔2021〕67號),召開了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暨工信系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專題會,對錯峰生產工作進行了提前安排部署。④印發《關于成立漢中市工信系統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漢市工信發〔2021〕143號)及《關于加強2021—2022年工業企業冬防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通知》,對冬防期錯峰生產工作開展調度,對75戶重點涉氣企業確立了監管責任人,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錯峰生產措施。
26.大氣環境污染管控不精細,督察發現,建成區10余家建筑工地均未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要求。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①加強源頭管理,執法人員每天對中心城區在建工地至少巡查1次,督促施工工地嚴格按照“6個100%”要求,落實揚塵防控措施。②強化路面管控。加大對渣土車、商砼車路面運輸監管,要求駕駛員施工工地必須沖洗車輛,運輸途中密閉運輸,嚴防拋撒滴漏,造成揚塵污染。③嚴查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違法行為,2022年以來,處罰揚塵污染違法行為9起。
27.渣土車沿途拋灑、道路揚塵、施工揚塵、料場揚塵污染較為普遍。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①2022年先后2次組織全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負責人召開了全市建筑垃圾運輸安全生產會議,與各建筑垃圾料運輸企業簽訂了《2022年建筑垃圾管理及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印發了《漢中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運輸企業信用考核評定辦法》,要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制定了《企業安全生產處置預案》。組織執法人員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建筑垃圾專項整治。②強化路面管控。以在建施工工地、主要大街為重點,執法人員采取“線上監控,線下執法”的措施,增加巡查頻次,加大巡查力度,加強對工地和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管理。嚴格執行運輸作業車輛報備審批制度,要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在運輸前進行運輸時間、路線報備,進一步規范車輛運輸作業行為。同時,嚴厲查處渣土車違規拉運建筑垃圾、未按規定路線、時間運輸及超速等違法行為。③認真做好企業及車輛年審工作。嚴格按照年審工作標準,扎實做好全市中心城區62家建垃圾運輸企業及運輸車輛進行年審,及時約談違規運輸的企業。④深入開展生產大檢查。根據信譽考核辦法,每季度組織執法人員深入企業開展企業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交辦整改。
28.城固縣振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洋縣玉虎化工有限公司等一些涉氣企業廢氣無組織排放、粉塵污染問題突出。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①市生態環境局城固分局于2021年8月向城固縣振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城環責改字〔2021〕85號),2021年9月向該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陜F城固環罰〔2021〕41號),對該公司存在的生產工藝廢氣無組織排放,燃煤堆場積塵等問題行政處罰4萬元。該公司通過在生產車間反應釜進料口加裝廢氣收集罩,密閉廠房等措施減少生產工藝廢氣外排,并通過加強燃煤堆場日常清掃和灑水減少路面積塵。②針對洋縣玉虎化工有限公司揚塵管控措施不到位,部分煤渣未覆蓋,未設置規范的煤粉堆存場所,物料大棚破損嚴重等問題,市生態環境局洋縣分局于2021年5月立案查處,責令企業改正違法行為,并實施罰款壹拾伍萬元(洋環罰字〔2021〕16號)。目前,該企業已制定整改方案,新建1座煤渣堆存大棚,并對原有的石灰、堆煤棚進行了修繕密閉;對廠區道路硬化約1000米,安排專人每天對廠區路面進行清掃,對廠區堆存物料進行了全覆蓋。③印發了《漢中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組織縣區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專項執法檢查,要求梳理出本轄區涉氣行業工業企業清單,采取明查、暗查、不定期突擊檢查等方式,嚴查嚴辦,建立問題臺賬。對檢查出的問題,分類施策,明確整治措施和要求。④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采取“致企業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大氣污染防治有關法律規定,提高企業自我管理能力和環境守法意識。
29.“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仍未禁絕。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冬防期大氣污染防治攻堅部署要求,緊盯春節燃放關鍵節點,發揮禁放牽頭職能,認真謀劃部署,強力督導推動,強化宣傳引導,嚴密巡查管控,嚴查違規燃放,最大限度地防范遏制了春節違規燃放行為,為春節期間大氣防治作出了積極貢獻。2022年春節期間,全市公安機關張貼煙花爆竹通告29730份,入戶宣傳12279戶,巡邏防控7935人次。全市共開展執法檢查200余次,查處非法銷售攤點52處,查處非法運輸、儲存案件7起,行政拘留4人,收繳各類爆竹820余件,煙花257箱。今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出動警力1750人次,車輛460余臺次,鎮辦組建巡查隊伍62支267人,共查處違規燃放案件38起,處罰38人,現場制止違規燃放1037起,收繳煙花爆竹317件。
30.城市老舊小區、棚戶區、城鄉結合部和農村使用燃煤取暖依然存在,建筑、生活垃圾隨意傾倒和生活垃圾焚燒、秸稈焚燒問題突出。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①各縣區開展禁燃區煤炭銷售經營場所檢查多次,2021年至今累計檢查煤炭經營戶2773戶次,并開展煤質抽檢,2021年以來累計抽檢煤炭1974批次,不合格10批次。設立查處流動售煤固定值守點61個,查處“禁燃區”內沿街流動銷售各種型煤、散煤行為113起。②市城管局印發了《關于印發漢中市城市管理執法領域2022年大氣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督促各縣區每月至少一次深入開展“清爐”行動“回頭望”及餐飲油煙整治,發現問題立即處置,防止反彈,要求各縣區厘清工作任務、夯實工作職責,加大“清爐”行動檢查力度,持續開展大氣污染治理工作。2021年以來,累計暫扣拆除、銷毀燃煤爐灶963個,煤炭燒烤架1個,確保全市各餐飲經營戶全面使用清潔能源、環保爐具。③制定了《漢中市中心城區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生活垃圾處理整治工作方案》,確定了環衛設施設置標準及生活垃圾收運要求。組織人員加大中心城區巡查力度,監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隨意傾倒行為,目前未發現隨意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為。④市政府印發秸稈禁燒工作方案,及時制定夏秋兩季秸稈禁燒工作督查通知和市級督查安排表,對重點區域實施每天督查巡查,并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推動縣區不斷完善“地面巡查防守+高空無人機巡飛+高清攝像頭在線視頻監控”立體化、全覆蓋禁燒監管工作模式,確保禁燒防線筑實扎牢。全市未出現農作物秸稈連片焚燒現象,空氣質量持續穩定向好。
31.重污染天氣響應措施落實不到位,勉縣定軍山水泥有限公司等企業在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期間仍在生產。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印發了《漢中市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專項實施方案》(漢市工信發〔2021〕67號)、《關于成立漢中市工信系統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漢市工信發〔2021〕143號)及《關于加強2021—2022年工業企業冬防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通知》,明確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要求,制定了《2021—2022年冬防期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及重污染應急響應專項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督查專班,確保重點涉氣工業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停限產措施落實到位。②勉縣定軍山水泥有限公司在本次省環保督察前存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沒有嚴格落實限產停產等措施行為,由于在督察時,重污染天氣應急狀況已終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漢中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無法再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在近期的執法檢查中,執法人員現場向企業下達了整改通知,責令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有關要求,同時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各項措施,如發現類似環境問題將從嚴從重處理。
32.按照《漢中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單一水源供水的縣區應于2020年底前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至督察時,南鄭、城固、寧強、略陽、勉縣、留壩6個縣(區)仍未建成。
整改完成情況:按時序推進。
城固縣在縣城西北側選定建設新水源地替換原飲用水水源地,新水源項目2021年6月主體工程竣工,7月開始為城區供水;南鄭區已完成凈水廠圍墻砌筑,正在加緊建設云河水庫區輸管網;勉縣新建聯豐供水項目作為縣城備用水源,目前水廠已基本完成,水源擬使用長林水源,縣政府正在協調;寧強縣計劃利用東方紅電站尾水作為縣城備用水源,2022年7月已開工,目前完成總工程量的約20%,計劃2023年7月完成;略陽縣在嘉陵江河道建設集水井作為應急備用水源,項目可研、初設已獲縣發改局批復,省水利廳也組織了審查,項目2021年11月開工,目前完成總工程量的90%;留壩縣擬利用木桶溝水庫作為應急備用水源,項目于2022年9月開工,目前已完成總工程量的近10%,計劃2023年8月底前完工。
33.漢中市對近年來飲用水源地摸底排查出的175個環境問題,明確2020年底前整治到位,至督察進駐時,還有49個環境問題未整治到位。
整改完成情況:按時序推進。
①將相關縣區水源地建設項目列入2022年項目庫。城固縣在縣城西北側選定建設新水源地替換原飲用水水源地,新水源項目2021年6月主體工程竣工,7月開始為城區供水;南鄭區已完成凈水廠圍墻砌筑,正在加緊建設云河水庫區輸管網;勉縣新建聯豐供水項目作為縣城備用水源,目前水廠已基本完成,水源擬使用長林水源,縣政府正在協調;寧強縣計劃利用東方紅電站尾水作為縣城備用水源,2022年7月已開工,目前完成總工程量的約20%,計劃2023年7月完成;略陽縣在嘉陵江河道建設集水井作為應急備用水源,項目可研、初設已獲縣發改局批復,省水利廳也組織了審查,項目2021年11月開工,目前完成總工程量的90%;留壩縣擬利用木桶溝水庫作為應急備用水源,項目于2022年9月開工,目前已完成總工程量的近10%,計劃2023年8月底前完工。②飲用水水源地49個環境問題均屬于歷史遺留問題,需要通過建設新水源地,撤銷舊水源地的措施完成整改。49個問題中,漢臺區涉及28個,南鄭區涉及2個,城固縣涉及10個,勉縣涉及8個,洋縣涉及1個。
34.漢中市《關于印發漢中市中心城區雨污分流建設項目計劃的通知》確定2018—2021年實施完成26個雨污分流建設項目,至督察進駐時僅完成9個。
整改完成情況:按時序推進。
2021年8個雨污分流項目建設已完工;2022年底前須完成7個雨污分流建設項目,已基本完工6個項目,還有1個正在施工中。
35.勉縣褒城鎮連峰村混合污水排污口,污水長期直排。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勉縣褒城鎮連峰村污水處理站配套污水管網項目工程,2021年7月建成投用,該混排溝內污水已全部截流納管,導引至連峰村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
36.南鄭區圣水鎮生活污水直排梁渠河。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責令南鄭區制定整治方案,立即對排水口進行整改,對發現的排水口向梁渠河直排問題進行了處置,新建沉淀池一處,并接入向陽社區污水管網,統一進行收集處理,對梁渠河形成的黑色污染帶進行了清理處置。同時加強對圣水鎮污水處理站日常監管,確保設施持續穩定運營、污水達標排放。
37.寧強、鎮巴、略陽等列入整縣推進糞污資源化利用的縣(區),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一直未實施。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寧強縣:對縣域內5個大型畜禽養殖企業,以落實養殖主體責任,共同建立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長效機制為原則,進行糞污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及設備配套建設。2021年底,5個項目主體已全部完工,2022年3月項目已全部完成驗收,已完成300萬項目資金撥付。②略陽縣:落實了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資金235萬元,支持縣域內10個畜禽規模養殖場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截至2021年12月底,10個畜禽規模養殖場已全部完成項目建設并通過驗收,縣農業農村局按照程序于2021年10月及12月分兩批向驗收合格的企業撥付了項目資金。③鎮巴縣:支持縣域內19個畜禽規模養殖企業,對現有畜禽糞污處理設施和裝備進行改造升級。截至2021年11月底,19個畜禽規模養殖企業已全部完成項目建設并通過驗收,300萬項目資金撥付到位。
38.留壩、南鄭等縣區生活垃圾填埋場運行不規范,垃圾未按要求填埋。南鄭區漢山街道辦鄒家灣村、寧強縣胡家壩鎮生活垃圾填埋場未建設滲濾液處置設施管理混亂,填埋不規范。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市城管局給3個縣區下發了《關于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任務的交辦單》。目前,留壩縣、南鄭區、寧強縣均已完成整改,并上報整改報告。留壩縣對已超過高度垃圾堆體進行分層分單元填埋,垃圾堆體高度不超過三米,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填埋作業。南鄭區加強填埋場垃圾消殺的頻次及力度,嚴格按照規范分區分單元作業,并完善廠區雨污分流設施,避免出現雨水混入垃圾,產生臭味。寧強縣及時修繕排水設施,填埋作業按規范分層覆蓋壓實,并及時消殺處理,完善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
39.督察期間,群眾對畜禽養殖環境污染問題反復投訴,占群眾信訪案件的10%以上。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①各縣區明確各鎮辦是畜禽養殖污染的監管主體,各畜禽養殖場負責人是本場畜禽養殖污染的污染防治主體,嚴格落實污染防治各項工作,強化污染防治投入。嚴格按照畜禽不同種類、規模及分布區域,科學確定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切實改善農村生態環境。②針對涉及畜禽養殖所有信訪反饋問題,逐縣、逐個采取“一事一驗”的方式進行驗收,逐條對照、逐項檢查,確保不留“尾巴”、徹底整改。所涉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問題,糞污處理設施設備已全部完成整改并保持正常運行,切實消除污染風險隱患。③加強行業監管,對全市的養殖污染問題開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對規模養殖場(戶)建立糞污排查相關臺賬,簽訂環保承諾書;不定期開展畜禽廢棄物糞污處理利用相關技術培訓,落實“干清糞”“雨污分流”“發酵床”“固液分離”等清潔養殖措施,指導規模養殖場戶同周邊農戶簽訂了糞污消納利用協議,充分發揮“畜-沼-茶(菜、果)”等種養結合循環利用、堆積發酵還田利用模式及糞便污水減量化技術,實現糞便有機利用。
40.督察發現,漢中市、縣醫療機構與市醫廢處理中心醫療廢物管理臺賬不符,2019、2020年分別約有265噸、28噸醫療廢物去向不明。市醫廢處理中心雖有9輛醫療廢物專用車,但轉運能力不足,超期轉運現象普遍。南鄭區醫院、96608醫院等醫療機構的醫廢管理混亂、暫存不規范。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①召開了反饋問題專題會,印發《關于報送醫療廢物產生總量數據不一致的自查報告的通知》《關于每月報送醫療廢物處置工作進展的通知》等,并向11個縣區印發《醫療廢物處置監督管理工作提醒函》,各縣區衛健局、委屬委管相關單位迅速全面開展自查,數據已于2021年9月全部核對清楚,并建立了長效機制。②強化對相關人員培訓,各縣區累計培訓30余次,各縣區衛健局、委屬委管相關單位均固定專人負責每月數據核對、溝通聯系和數據共享的工作人員。③已建立醫療廢物處置量月報溝通機制和定期通報分析制,各縣區醫療廢物數據每月與市醫廢處理中心醫療廢物管理臺賬一致。無單位被通報。④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將醫療廢物檢查納入疫情防控督導等重點工作,尤其是組織開展并完成了全市民營醫院醫療廢物規范處置全覆蓋交叉檢查,共處罰醫療機構123家,罰款23.19萬元。醫療廢物規范化處置率100%。⑤全市各醫療機構共4146家,與醫廢中心簽訂集中處置協議838家,占比20.2%,306家不產生醫廢,3002家簽訂代收代交處置協議。均已依法規范了醫療廢物處置流程,醫療機構醫廢產生量與醫廢中心醫廢處置量比對結果一致率100%,轉移聯單雙簽字執行率100%。⑥市醫廢中心審批的醫療廢物處置能力3300噸/年,在全市收集處置醫廢總量2020年2428噸、2021年2686噸,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能力滿足需求。⑦市醫廢中心2021年10月新購置兩輛醫廢轉運車投入使用,現共有11輛轉運車對全市二級(含二級)醫療機構和各縣醫廢集中點,達到至少每兩天按期轉運一次。
41.一些產廢企業存在危廢暫存不規范、收集轉運沒有臺賬和現場跑冒滴漏現象。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審批制度,嚴防嚴控危廢環境安全,對全市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經營單位進行規范化達標考核;持續開展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案件。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執法部門監管聯動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42.漢中市濱江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內約有300噸含水率80%的污泥未按要求貯存。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市城管局已督促濱江北污水處理廠進一步加強廠區規范管理,對于產生的污泥及時清運,避免再次出現此類情況。
43.漢中市現有尾礦庫72座。這些尾礦庫日常監管仍存在短板,遠程實時監控未做到全覆蓋全時段,部分尾礦庫緊鄰嘉陵江,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隱患,2020年4月11日南鄭區漢達公司壩溪尾礦庫發生了泄漏事件,造成環境污染。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①在政府門戶網站對全市尾礦庫包保責任人進行了公示,逐一明確尾礦庫日常安全監管主體和包保責任領導,進一步夯實了尾礦庫安全風險的責任體系。②扎實開展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制定印發了《漢中市非煤礦山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不斷深化尾礦庫隱患排查整治。上半年,全市共排查尾礦庫各類安全問題隱患164余項,下發督辦函12份,全程督辦整改到位,推動各項風險管控措施落實、落細、落到位。③全省首個建成全市尾礦庫動態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并接入了應急部和省應急廳監控系統平臺,實現全市尾礦庫壩體、干灘、泄洪口等重點部位遠程視頻監控,確保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④完成了嘉陵江上游28座尾礦庫治理任務。制定印發了《關于下達2022年度尾礦庫閉庫銷號和風險隱患治理任務的通知》(漢市應急發〔2022〕57號)明確了治理任務,確定了治理時間,確保了任務按時完成。⑤按照省應急管理廳要求正在穩步推進在用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建設,為確保尾礦庫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數據按照要求、時限接入尾礦庫監測預警平臺,漢中市應急管理局已將相關建設任務、時限、要求等內容書面下達給各縣區應急管理局,并且每周對建設工作進行調度督辦和現場抽查,直至建成。
44.漢中境內危化品運輸過境公路全長465.4公里,多臨崖臨水,2019年以來發生危化品運輸安全引發的環境事件3起,水環境仍存在環境安全風險。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①完成全域危化品重點路段工程治理,漢臺區、南鄭區、勉縣、寧強、略陽、留壩6個縣區重點路段密封護欄已基本建設完成,新建完成了C20混凝土攔水帶22500m,路緣石攔水帶1300m,應急封堵沙袋堆料池320個,應急沙袋47900個,備用編織袋14100個,先后完成了石門水源地公路安全防護等級提升工程、拆除重建國道244危化品通道石門庫區17號橋、增設新老丈溝橋一座等重點治理工作。②嚴格路面管控。持續開展危化品車輛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強化路面巡查管控,利用“三客兩危一隧道”智能管理服務平臺對危化品車輛進行動態監管,嚴查快處超速、疲勞駕駛、違反禁限行等易肇事肇禍交通違法行為,始終保持嚴管高壓態勢。2022年以來,共查處危化品車輛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1210起。③織密技防措施。漢臺、留壩公安交管部門共花費96萬元,增設并整合留壩、漢臺視頻監控、測速設備和限速標志。目前,316、244國道共增設并整合視頻監控10個,測速設備16處,共26處;增設限速、警告提示標志30個,大型懸臂警示提示牌2個,更換爆閃燈1處。④嚴把重要關口。相繼在316國道留壩留侯、108國道寧強黃壩驛設立公安交警、市場監管、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四部門工作人員駐站執法的危化品車輛聯合檢查站,24小時對途經我市危化品車輛逐一檢查登記,發放宣傳提示單,把好關口防線。⑤優化調整線路。經交警支隊積極匯報協調,過境我市危化品車輛借道通行我市銀昆高速公路(寶漢高速),探索實行“4113”管理模式,即“四限一控一宣三處理”(“四限”:限時、限速、限車道行駛、限號擇站進出;一控:控制安全車距;一宣:精準宣傳;“三處理”:高速交警、當地運管、所屬企業三方并處),嚴格規范危化品車輛通行秩序。重點對借道銀昆高速通行的危化品車輛分單雙號上下站,科學合理分流車輛,提高站口通行率,防止了危化品車輛長時間、大面積滯留聚集。
45.企業生產過程中引發環境事件的問題時有發生,在2017年寧強縣漢中鋅業銅礦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重大鉈污染事件之后,2021年陜西略陽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在生產過程中,又將含鉈污染物隨著雨水排入東渡河,污染嘉陵江水質。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①市生態環境局專門成立了全市生態環境領域涉鉈涉重金屬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專項排查通知,在全市深入開展生態環境領域涉鉈涉重金屬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印發了《關于印發漢中市涉鉈涉重金屬環境隱患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漢政辦函〔2021〕37號),對涉鉈環境隱患整改工作進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落實了屬地監管責任和部門職責,對已排查出的問題全部下發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均已整改到位。②2021年4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召開了陜甘川嘉陵江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工作座談會。與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和廣元市、隴南市政府簽訂了聯防聯控框架協議,基本形成了嘉陵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工作合力;2021年12月底,完成了嘉陵江漢中段一河一策一圖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編制和印發工作。③配合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完成了《2021年省控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在我市嘉陵江流域略陽縣徐家坪、白雀寺各新建1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對寧強縣燕子砭水質自動監測站進行改造,同時在上述三個站點各安裝一套重金屬在線監測設備。④嚴格落實應急值班值守制度,在重大活動日和敏感時段,始終堅持領導帶班和應急人員24小時在崗值守制度,調整充實應急處置隊伍,落實人員、車輛、儀器設備、裝備物資等保障措施處于臨戰狀態,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能按照“五個第一時間”要求妥善處置;2021年以來,共組織全市環境應急人員100余人/次,參加了生態環境部“以案促建提升環境應急能力”專題培訓和省、市環境應急管理培訓班4期,全面提升了各縣區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附件2
漢中市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移交責任追究問題追責問責情況
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進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向我市反饋了督察意見,并移交責任追究問題3件。市紀委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將移交的3件問題清單交辦給相關監督檢查室和紀檢監察組辦理,3件問題均已辦結。共問責8人,其中誡勉談話1人,談話提醒5人,批評教育2人,約談單位2個,下發監察建議書2份。
1.“漢中市沿漢江重點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滯后,運行不正常”問題。
問責時間:2021.10.19
問責情況:①對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劉恒給予談話提醒;②對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管理科科長陳昕給予談話提醒。
2.“漢臺區東排洪渠水污染問題整改滯后”等問題。
問責時間:2021.11.1
問責情況:①責成漢臺區委、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市紀委監委向漢臺區委、區政府下發監察建議書;②市紀委監委向市城市管理局下發監察建議書;③對漢臺區東關辦事處、北關辦事處進行工作約談;④對時任漢臺區委常委、副區長楊剛給予誡勉談話;⑤對漢臺區住建局局長王韓鈞給予談話提醒。
3.“漢中市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滯后”問題。
問責時間:2021.10.28
問責情況:①對市委軍融辦副主任、市工信局工業科科長時夏輝進行批評教育;②對勉縣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張僤進行批評教育;③對市工信局產規科科長薛坤給予談話提醒,并按規定取消當年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資格;④對市發改委工業科科長李雨慷給予談話提醒,并按規定取消當年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資格。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黨的二十大報告再次強調“必須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全市各級各部門,廣大黨員干部要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從環保督察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切實提高保護生態環境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緊盯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重點,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監管責任,以務實舉措、過硬作風抓好問題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動我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