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漢中市開展為期1個月的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2021年9月我市印發了《漢中市貫徹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方案》(漢字〔2021〕93號),并認真組織實施。督察整改工作開展以來,漢中市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始終把落實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重要民生舉措,有力有序推進督察反饋整改任務落實。
截至2022年12月底,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我市45項問題,已完成整改42項,其余3項正在按時序推進;交辦群眾信訪問題317件,已全部完成整改。通過督察整改,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穩步提升。2022年市中心城區優良天數324天,同比增加20天,超年度任務11天;PM2.5平均濃度35μg/m3,同比變好7.9%,優于年度控制目標4.5μg;無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首次達到二級標準,整體改善成效全省第一。全市優良水體占比保持100%,水環境質量居全省前列,漢江(漢中段)入選首批全國美麗河湖案例,椒溪河、上南河入選陜西省幸福河湖名單。土壤環境保持良好,聲環境質量持續穩定,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可控。
一是強化整改責任落實。成立了由市委書記任第一組長、市長任組長,相關市級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分別召開了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部署會、調度會10余次,對整改工作進行了全方位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多次深入一線調研,對燃煤鍋爐拆改、秸稈禁燒、涉鉈涉重金屬環境整治等重點問題先后多次召開專題會、推進會及通報會,指導推動污染防治攻堅和綠色轉型發展。嚴格落實“四色”督辦機制,向3個縣(區)、15個部門發出提醒函和督辦單,確保問題按時限按要求整改到位。建立生態環境問題舉報投訴和常態化問責機制,健全生態環保與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聯合執法聯席會議制度,倒逼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
二是加大污染攻堅力度。以大氣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和重點區域涉氣污染源排查整治為抓手,常態化開展聯合督查,累計交辦道路施工揚塵、餐飲油煙污染、隨意燃放焚燒等涉氣問題515起;推動中心城區完成清潔能源替代36268戶,替代率100%;179座工業爐窯全部納入清單化管理;7413臺非道路移動機械完成編碼登記。深入開展城鄉黑臭水體排查整治、醫療機構廢水處置等專項行動,完成寧強嘉陵江干流等7個流域治理項目和3座重金屬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推進宗營鎮等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及雨污分流工程建設,34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均已完工,污水收集處理率進一步提升;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持續推進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指導2家企業實施重點重金屬“等量替代”;完成典型行業企業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6個地下水國考點位周邊污染源調查;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名錄》,完成162宗重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1年考核地塊整改進度居全省第一。
三是加快群眾信訪辦理。堅持提醒督促、現場檢查、每月調度等常態化跟蹤督辦機制,有序推進信訪問題整改。對整改進展滯后的,逐項檢查是否達到整改時序進度,督促相關縣區和部門按照時限完成整改;對已完成整改的,及時開展“回頭看”,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效,防止問題反彈。
四是防控環境安全風險。2022年組織開展三大保衛戰以及重點排污單位、尾礦庫、?;贰⑴盼墼S可證后監管等各類專項執法檢查12次,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3761人次,檢查企業4691家次,立案處罰143起,累計罰款666.9262萬元,有力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完成10個硫鐵礦污染隱患排查和治理項目可研,略陽麻柳鋪硫鐵礦區地下水引流工程全面完工,略陽長溝、寺溝硫鐵礦礦洞封堵試點項目開工建設。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與毗鄰地市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全年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創歷史最好水平,環境風險防控能力顯著提升。
下一步,我市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記“國之大者”,堅持把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作為當前的重要政治任務,壓緊壓實各級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集中力量推進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進一步鞏固提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成效,適時開展專項督查和“回頭看”,確保各項整改任務見底見效。同時嚴格按照驗收銷號標準和流程,進一步加快問題驗收銷號工作進度,做到不留“尾巴”、徹底整改,確保督察整改工作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