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共同做好漢中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市經普辦、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聯合印發《關于轉發<國務院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統計局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有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漢市經普辦發〔2023〕9號)。《通知》要求,一是合力做好單位清查查疑補漏。各縣區經普辦要加強部門協作,組織成員單位深度參與單位清查工作,對于查找不到的稅務活躍底冊單位按歸口管理的原則會同成員單位共同查找,及時反饋差異數據,確保單位清查質量、進度。二是認真開展單位清查結果認定。10月31日前,各縣區經普辦要會同各有關單位共同認定清查單位的總量、結構規模及變化情況,形成單位清查報告報市經普辦。三是持續加強普查宣傳營造氛圍。各縣區經普辦要組織好成員單位利用部門監管和服務平臺開展普查告知、普查宣傳,為單位清查和普查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