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謝你們了,要是沒有縣殘聯和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忙,我這維權的事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時候!”近日,蹇女士向略陽縣殘聯送上“扶殘助殘顯大愛,暖心盡責辦實事”的錦旗致謝。此前,她為兒子購買的太平洋保險重疾險,在孩子確診后理賠受阻,維權陷入困境。縣殘聯啟動殘疾人法律援助聯動機制,對接律師介入,經法律程序,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全額退還保費并支付1.5萬元賠償,為其討回公道。
為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略陽縣聚焦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多元共治,創新推行“巡回調解”制度,推動調解資源下沉、方式協同、效能前置,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群眾“家門口”。
制度推行的背后,是一套嚴密的保障體系。略陽縣印發《基層矛盾糾紛巡回調解工作實施方案》,構建“力量下沉、閉環運行、以調代訓”的工作模式,形成縣鎮村三級聯動格局。縣綜治中心統籌專家庫管理、案件研判、力量調配和督導回訪,實行“一案一專班”,確保機制規范高效運轉。同時,整合法律、醫療、住建等多領域資源,吸納“五老人員”、鄉賢能人等基層力量,組建首批35人的縣級調解專家庫,打造出一支專業化、多元化、實戰化的調解隊伍。
針對基層調解力量薄弱、專業能力不足、跨部門協調難等痛點,該縣探索推行“主動發現+鎮(街道)申請+巡回介入”的運行模式,明確六類重點介入情形,包括12345熱線反饋長期未化解糾紛、跨鎮跨部門復雜矛盾、“紅色”預警案件等,實現資源精準投放。在分工上,建立“A崗統籌、B崗疏導、C崗法律、D崗政策、E崗保障”的標準化體系,確保調解工作有序推進。堅持“以調代訓”,每場巡回調解安排2至3名基層調解員跟班學習,現場指導調解技巧和法律適用,在實踐中錘煉作風、提升基層調解能力;建立“疑難案件會診”機制,助力基層調解員提升實戰能力。對信訪高發、群眾意見突出的村(社區)開展“巡村調解”,及時反饋問題并形成監督壓力。截至目前,縣級巡調小組已開展巡回調解13場,指導鎮(街道)開展57場,成功化解矛盾51件,培訓基層調解員128人次。
為確保調解全鏈條閉環管理,該縣扎實推行“五步工作法”:每周會商篩選重點糾紛,兩日內完成巡回調解研判反饋,組建專班精準對接調解,依法依規推進調解進程,調解成功后推動司法確認并落實回訪機制。目前,已回訪案件51件,履約率達95%以上。同時,建立“雙評價”機制,既讓當事人對調解員作風、效果進行滿意度評分,也對成員單位響應速度、配合程度量化考評,對滿意度低的調解員實行“退出機制”,對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并通過集中培訓、“導師幫帶”等方式,加快調解員能力提升,為巡回調解制度長效運行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