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集開始時間:2024-4-2 結束時間:2024-5-2
為充分運用市場競爭機制配置公共資源,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特許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陜西省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漢中市實際,起草編制了《漢中市特許經營權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力、問計于民,科學編制好方案,現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在公示期內登錄“漢中市人民政府”網站查詢相關內容,并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成反饋,提出意見建議。為了便于更好的溝通和完善,請在提出意見建議時,署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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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漢中市特許經營權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漢中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4年4月2日
漢中市特許經營權改革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特許經營權管理,健全特許經營公平競爭、評估評級、動態監管等長效機制,著力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維護特許經營者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3〕11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習近平總書記來漢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六屆六次全會暨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特許經營“一項一策”分類施策原則,完善運營評價機制,通過“收回重授”“應授盡授”“特許經營+聯合開發”模式,提高特許經營項目建設運營水平,為新時代漢中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到2024年底,完成特許經營方案大綱、協議范本和實施細則編制,更新和完善市級特許經營項目清單;到2025年,初步建立規范有序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實現公共服務質量效率雙提升,存量資產項目有效盤活;到2026年,全市特許經營權監管體系更加成熟,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服務水平更加高效,特許經營權盤活政府無形資產作用更加明顯。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制度保障體系
1.建立項目清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特許經營領域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分工》(附件1)及“應進必進”原則,梳理本部門管理的政府特許經營權事項,提供設立政府特許經營權事項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依據,對擬設立(刪除)政府特許經營權事項形成書面申請,提交市特許辦會同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審批,納入(刪除)特許經營項目清單實行動態調整。
2.制定年度計劃。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政策和發展規劃,結合工作實際,聚焦使用者付費項目、有經營收益項目,比照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漢中市人民政府特許經營權管理辦法》(漢政辦發〔2022〕42號)要求,合理控制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明確項目產出(服務),編制事權范圍內特許經營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報市特許辦備案。
3.實行分級管理。本市行政區域內特許經營權實行全市統籌和市與縣區兩級人民政府分級管理原則,特許經營權的授予主體是市或縣區人民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涉及的特許經營項目要厘清市與縣區特許經營權管理權限,提出劃分意見報市政府審定。對跨縣區的特許經營項目由市政府授予或市政府授權相應縣區政府授予。
4.公開出讓方式。各行業主管部門應根據經批準的特許經營方案,依托漢中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通過公開競爭方式依法依規選擇特許經營者(含特許經營者聯合體)。選定的特許經營者及其投融資、建設責任原則上不得調整,確需調整的應重新履行特許經營者選擇程序。已取得特許經營權而未通過公開競爭方式授予的特許經營權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報市特許委批準后完善相關手續,簽訂相應補充協議,對于重大瑕疵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報市特許委研判,經市政府審定后收回重授。
(二)準確把握實施重點
5.激活民間資本活力。特許經營項目應當根據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制定的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的新建及改擴建特許經營項目清單,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確定民營企業參與的具體方式。對清單所列領域以外符合條件的傳統及新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可以參照清單精神,探索采取特許經營模式,以適宜方式積極鼓勵民營企業參與。
6.明確特許經營方式。特許經營項目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轉讓—運營—移交(TOT)、改建—運營—移交(ROT)、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設計—建設—融資—運營—移交(DBFOT)等具體實施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建設和運營期間的資產權屬,清晰界定各方權責利關系。
(三)規范存量項目管理
7.建立評估退出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公共產品和服務質量評價標準,對項目進行運營情況監測分析,開展運營評價,評估潛在風險,并建立約束機制。市、縣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每3年對特許經營者進行一次評價,必要時可以實施年度評價,評價應由行業主管部門與專家組成評價小組,形成運營評價報告,行業主管部門結合運營評價報告作出“通過”或“不通過”的評價結果,對于評價結果為“不通過”的,行業主管部門應責令特許經營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通過”的,應按照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期內,如確需變更協議內容,協議當事人應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簽訂補充協議。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或提前終止的,應按協議約定依法依規做好移交或退出工作,嚴禁以提前終止為由將特許經營轉變為通過建設—移交(BT)模式變相舉債。在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公共產品和服務質量評價標準后,主管部門應及時與特許經營者簽訂補充協議,明確服務標準和違約事項。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臨時接管應急預案,在危及或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緊急狀態下,臨時接管特許經營項目。
8.加快存量資產盤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摸排系統內每宗閑置資產家底,分類建立臺賬,重點對存量規模較大、當前收益較好或增長潛力較大的基礎設施項目資產,包括交通運輸、市政工程、生態保護、環境治理、水利、能源、體育、旅游等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的特許經營活動,通過“特許經營+聯合開發”模式,鼓勵符合條件的市屬國有企業通過特許經營模式規范參與盤活存量資產,形成投資良性循環。
(四)積極培育增量項目
9.嚴格審核方案。對擬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的項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特許經營方案編寫大綱(2024年試行版)》(發改辦投資〔2024〕227號)編制特許經營方案,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并按照《漢中市特許經營權評審會議事規則(試行)》(漢市特許辦發〔2023〕1號)流程進行審核。特許經營協議應明確項目實施范圍、產出(服務)質量和標準、投資收益獲得方式、項目風險管控、協議變更、特許經營期限,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內容。對特許經營事項,應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未經公平競爭審查不得授予特許經營權。對已授權市本級特許經營的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完善特許經營方案和特許經營協議,報市特許辦備案。
10.創新項目實施方式。對擬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的項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細化支持政策,鼓勵特許經營者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等方式,不斷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效率。特許經營者在保障項目質量和效果的前提下,通過加強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積極創新等獲得的額外收益主要歸特許經營者所有。
(五)加強特許經營權監管
11.強化日常監管。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與特許經營者簽訂的特許經營協議約定內容,對特許經營者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報告、重大事項董事會決議等進行檢查,對特許經營者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抽查,督促特許經營者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12.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將特許經營項目建設內容、中標結果、特許經營協議主要內容、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標準、運營考核結果等非涉密信息,依托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及時向社會公開。特許經營者應將項目每季度運營情況、建設情況、安全生產情況、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等信息,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并依法接受年度財務審計。
13.實行失信懲戒。市特許辦要對特許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信用記錄,及時向征信機構通報,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臺。特許經營者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嚴重危害公共利益,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突發環境事件等情形,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處罰。對提供的公共產品、公共服務不滿足特許經營協議約定標準的,特許經營者應按照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特許辦要加強全市特許經營權改革工作領導,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特許經營領域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分工》層層夯實工作責任。各縣區政府、市級園區管委會要明確特許經營權牽頭部門,成立特許經營權管理辦公室,統籌協調特許經營權出讓、審核、監管等事項。
(二)健全工作機制。市特許辦要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定期召開特許經營聯席會議,及時協調特許經營項目中存在的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特許經營權改革任務清單》,通力協作配合,不折不扣抓好落實。
(三)加強督導檢查。市特許辦要聯合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特許經營權改革任務清單》定期開展特許經營權督導檢查,對特許經營權改革進展緩慢、工作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
附件:1.特許經營領域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分工
2.特許經營權改革任務清單
附件1
特許經營領域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分工
(根據國家政策進行動態調整)
市交通局主管:收費公路、鐵路及鐵路客貨運輸商業類、延伸類業務項目、民航基礎設施、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線路、城市公共交通運營、綜合交通樞紐等交通項目,物流樞紐、物流園區項目、機場貨運處理設施項目、冷鏈物流基地項目等物流項目,智慧交通、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線路、城市公共交通運營、高速公路建設、綜合交通樞紐改造等新建(改擴建)或盤活存量項目;
市城管局主管:城市供水、管道天然氣、市政集中供熱、停車場、戶外廣告載體使用、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等)、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廚垃圾等)收集處理、污泥處置、中水回用經營及資源化利用等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項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廚垃圾處理項目;
市住建局主管: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城市更新項目;
市水利局主管:水庫、具有發電功能的水利項目;
市自然資源局主管:礦產砂石資源項目;
市發改委主管: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農村電網改造升級項目、油氣管網主干線或支線項目、石油、天然氣儲備設施項目、光伏發電項目等;
市文旅局主管:旅游公共服務項目;
市體育局主管:體育項目;
市智慧局主管:智慧城市、數字經濟、數據中心、人工智能算力基礎設施、數據資源等新型基礎設施項目;
市農業局主管: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旅游農業、休閑農業基礎設施項目、智慧農業項目;
市林業局主管:林權,林業資源、林業生態項目;
市民政局主管:殯葬服務項目。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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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許經營權改革任務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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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改革事項 |
具體任務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限 |
| 1 |
編寫特許經營方案大綱 |
待國家《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印發后,按照最新規定編寫特許經營方案大綱、協議范本和實施細則編制 |
市特許辦 |
國家方案出臺后完成 |
| 2 |
建立項目清單 |
對擬設立(刪除)政府特許經營權事項形成書面申請,提交市特許辦審核后,報市特許委批準,納入(刪除)目錄指引 |
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智慧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 |
2024年6月底前 |
| 3 |
年度實施計劃 |
按照國家政策和發展規劃,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編制事權范圍內特許經營項目的年度實施計劃 |
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智慧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 |
2024年5月底前 |
| 4 |
實行分級管理 |
厘清市縣特許經營權管理權限,提出劃分意見報市政府審議 |
2024年6月底前 |
| 5 |
對跨縣區的特許經營項目,提出明確意見報市政府審議 |
2024年6月底前 |
| 6 |
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參照市級特許經營權管理方式,明確特許經營權牽頭部門,成立縣區特許經營權管理辦公室,統籌全縣區的特許經權出讓、審核、監督等事項 |
各縣區政府 |
2024年4月底前 |
| 7 |
激活民間資本活力 |
確定民營企業參與的具體方式積極鼓勵民營企業參與 |
市特許委成員單位 |
長期堅持 |
| 8 |
明確特許經營方式 |
合理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轉讓—運營—移交(TOT)、改建—運營—移交(ROT)、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設計—建設—融資—運營—移交(DBFOT)等具體實施方式 |
市特許委成員單位 |
長期堅持 |
| 9 |
完善公開出讓制度 |
通過公開競爭方式依法依規選擇特許經營者(含特許經營者聯合體) |
市特許委成員單位 |
長期堅持 |
| 10 |
已取得特許經營權而未通過公開競爭方式授予特許經營權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報市特許委批準后完善相關手續。 |
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
2024年年底前 |
| 11 |
對于重大瑕疵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報市特許委研判,經市政府審定后收回重授。 |
2024年年底前 |
| 12 |
建立評估退出機制 |
建立特許經營項目評估制度,制定公共產品和服務質量評價標準,建立不勝任退出機制。 |
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智慧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 |
2024年6月底前 |
| 13 |
形成臨時接管應急預案 |
2024年年底前 |
| 14 |
加快存量資產盤活 |
全面摸排系統內每宗閑置資產家底,分類建立臺賬,重點對存量規模較大、當前收益較好或增長潛力較大的基礎設施項目資產
通過“特許經營+聯合開發”模式,鼓勵符合條件的市屬國有企業通過特許經營模式規范參與盤活存量資產,形成投資良性循環。 |
市特許委成員單位 |
2024年年底底前 |
| 15 |
嚴格審核方案 |
對擬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的項目,要按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特許經營方案編寫大綱(2024年試行版)》(發改辦投資〔2024〕227號)編制特許經營權實施方案,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并按照《漢中市特許經營權評審會議事規則(試行)》(漢市特許辦發〔2023〕1號)流程進行審核。 |
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智慧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 |
2024年年底前 |
| 16 |
對此前已授權市本級特許經營的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完善特許經營協議,報市特許辦備案 |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
2024年年底前 |
| 17 |
提升服務水平 |
細化支持政策,鼓勵特許經營者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等方式,不斷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效率 |
市特許委成員單位 |
長期堅持 |
| 18 |
強化日常監管 |
按照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與特許經營者簽訂的特許經營協議約定內容,對特許經營者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報告、重大事項董事會決議等進行檢查,對特許經營者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抽查,督促特許經營者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
市特許委成員單位 |
長期堅持 |
| 19 |
完善信息披露機制 |
及時向社會公開。特許經營者應將項目每季度運營情況、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等信息,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并依法接受年度財務審計。 |
市特許委成員單位 |
長期堅持 |
| 20 |
實行失信懲戒 |
對特許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臺 |
市特許辦 |
長期堅持 |
關于《特許經營權改革實施方案》起草情況說明
一、起草背景
2022年,市政府印發《漢中市人民政府特許經營權管理辦法》(漢市國資字〔2022〕9號)后,市國資委相繼制定了《關于明確漢中市特許經營權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特許經營權評審會議事規則(試行)》《關于切實做好公共泊車位特許經營權項目整改工作的通知》等系列規范特許經營權管理單項文件,但在特許經營項目授予過程中依舊存在授予不規范、項目權屬不清晰、協議履約不到位、項目研判不深入、制度體系不健全等一系列問題亟待破解。
二、起草依據
按照國務院《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3〕11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精神,市國資委結合工作實際《漢中市特許經營權改革實施方案(審議稿)》圍繞完善制度保障體系、準確把握實施重點、規范存量項目管理、積極培育增量項目、加強特許經營權監管5個方面提出13條改革措施,并配套形成《特許經營領域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分工》《特許經營權改革任務清單》。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因特許經營權改革為創新性工作,目前無明確上位文件指導和其他地市經驗可借鑒參考。市國資委在起草文件過程中重點把握4條原則。一是嚴格政策要求。《實施方案》按照國務院《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3〕115號)及國家發改委《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文件精神制定,確保各項改革措施符合政策要求;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實施方案》結合我市特許經營權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革措施,進一步健全了特許經營權監管長效機制;三是堅持改革創新。《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建立評估退出機制和加快存量資產盤活,并配套形成《特許經營領域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分工》《特許經營權改革任務清單》明確部門職責,細化任務分工;四是廣泛征求意見。《實施方案》共征求市級部門和各縣區37家單位意見,收集整理修改意見28條,經認真研究,吸收采納21條,最大限度凝聚共識,確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三、主要內容
(一)完善制度保障體系
1.建立項目清單。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應進必進原則,梳理本部門管理的政府特許經營權事項,提交市特許辦會同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審批。
2.制定年度計劃。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政策和發展規劃,編制事權范圍內特許經營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報市特許辦備案。
3.實行分級管理。明確我市特許經營權實行全市統籌和市與縣區兩級人民政府分級管理原則,并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厘清特許經營項目市與縣區特許經營權管理權限,提出劃分意見報市政府審定。
4.公開出讓方式。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應依托漢中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通過公開競爭方式依法依規選擇特許經營者,對已取得特許經營權而未通過公開競爭方式授予特許經營權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報市特許委批準后完善相關手續,簽訂相應補充協議。對于重大瑕疵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報市特許委研判,經市政府審定后收回重授。
(二)準確把握實施重點
5.激活民間資本活力。明確特許經營項目應根據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制定的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的新建及改擴建特許經營項目清單,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確定民營企業參與的具體方式,積極鼓勵民營企業參與特許經營項目建設。
6.明確特許經營方式。明確特許經營項目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采用BOT、TOT、ROT、BOOT、DBFOT等具體實施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建設和運營期間的資產權屬,清晰界定各方權責利關系。
(三)規范存量項目管理
7.建立評估退出機制。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公共產品和服務質量評價標準,對項目進行運營情況監測分析,開展運營評價,評估潛在風險,并建立約束機制。并在制定標準后及時與特許經營者簽訂補充協議,明確服務標準和違約事項。
8.加快存量資產盤活。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摸排系統內每宗閑置資產家底,分類建立臺賬,鼓勵符合條件的市屬國有企業通過特許經營模式規范參與盤活存量資產,形成投資良性循環。
(四)積極培育增量項目
9.嚴格審核方案。明確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擬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的項目,要編制按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特許經營方案編寫大綱(2024年試行版)》(發改辦投資〔2024〕227號)特許經營方案,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對已授權市本級特許經營的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完善特許經營方案和特許經營協議,報市特許辦備案。
10.創新項目實施方式。明確對擬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的項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細化支持政策,鼓勵特許經營者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等方式,不斷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效率。
(五)加強特許經營權監管
11.強化日常監管。明確監管依據、監管內容,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督促特許經營者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12.完善信息披露機制。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將非涉密信息依托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及時向社會公開,督促特許經營者并依法接受年度財務審計。
13.實行失信懲戒。要求市特許辦要對特許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建立信用記錄,及時向征信機構通報,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