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科學合理利用水資源,建設節水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陜西省節約用水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市中心城區建成區內節約用水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在市中心城區建成區內使用公共供水、自建設施供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節水基本要求與原則〕城市節約用水應當在保障合理用水的前提下,避免用水浪費,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城市節約用水應當堅持節流優先、統籌規劃、合理配置、分類指導、綜合利用、科學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職權職責〕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城市節約用水工作,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
漢臺、南鄭區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職權范圍內的城市節約用水監督管理工作。
市、區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依法做好城市節約用水工作。
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本轄區內的節約用水工作。
第五條 〔節水規劃〕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定期對各行業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狀況進行調查,并結合市、區水資源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編制區域、行業節約用水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六條 〔財政預算保障〕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節約用水專項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專項資金主要用于下列事項:
(一)城市節約用水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應用示范推廣;
(二)城市節水基礎設施建設與改造的管理;
(三)城市節約用水宣傳教育和管理;
(四)地下水資源調查評估和保護管理;
(五)對城市節約用水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的獎勵;
(六)其他與城市節水用水相關的管理活動。
第七條〔權利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節約用水的義務,并有權制止、舉報和監督浪費水資源的行為。
鼓勵社會資本、單位、個人投資城市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和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和城市節約用水科學技術與管理水平。
對在城市節約用水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市、區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八條〔宣傳教育〕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深入開展節約用水的宣傳教育,普及節約用水知識,提高公民的節約用水意識和能力。
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加大對節約用水的公益宣傳和與論引導、監督。
第九條 〔節水管理制度〕節約用水實行居民用水戶和非居民用水戶分類管理制度。
對居民用水戶按戶計量收費,執行階梯水價制度。
對非居民用水戶實行定額管理與計劃管理相結合的制度,執行超定額累進加價收費制度。
第十條〔定額管理〕非居民用水戶應當嚴格執行用水定額的陜西省地方標準。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用水定額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計劃管理的對象〕納入計劃用水管理的對象(以下簡稱計劃用水戶)包括以下市中心城區取用水戶:
(一)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取用水戶;
(二)利用公共管網供水,年用水量1萬立方米以上的工業企業用水戶;
(三)利用公共管網供水,年用水量5萬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戶。
第十二條 〔用水計劃指標的申報、核定與下達〕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計劃用水戶應于每年11月15日前提出下一年度供水、用水計劃申請,按照取水許可分級審批權限,報相應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計劃用水戶應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下一年度的用水計劃建議,同時應當提供用水計劃建議表和用水情況說明材料。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年度用水總量控制指標、行業用水定額和計劃用水戶的用水記錄,結合節約用水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相應產業政策等,按照統籌協調、綜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則,核定計劃用水戶的用水計劃,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將用水計劃下達給相關用水戶。
第十三條 〔用水計劃指標的調整〕因特殊情況發生用水需求變化,確需調整用水計劃的,計劃用水戶應當向原計劃下達部門提出用水計劃調整建議,并提交計劃用水總量增減原因的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原計劃下達部門應當在收到用水計劃調整建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核定,并書面通知計劃用水戶。
第十四條 〔用水計劃異議復核〕計劃用水戶對下達的用水指標存在異議的,可以書面提出復核申請。
原計劃下達部門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20日內核實答復,核實期間不停止對已下達計劃用水指標的執行。
第十五條 〔節水統計制度〕計劃用水戶應當做好本單位用水統計工作,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記錄和統計臺帳,并于每季度初向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水利局報送上季度供水、用水和節水情況的統計。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統計行政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城市供水用水量和自備水源用水量等相關用水資料,定期對計劃用水單位上報的供水、用水和節水的統計情況進行分析,及時了解用水計劃指標執行情況。
第十六條 〔項目“三同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當制定節約用水方案,配套建設節約用水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已建成的建設項目,未配套建設節約用水設施的,產權人應當逐步更換,有條件的應當建設中水回用設施。
第十七條
〔設施淘汰制度〕對落后的或耗水量高的工藝、設備和產品,實行淘汰制度。
禁止生產、銷售或者在生產經營中使用列入淘汰名錄和不符合節水強制性標準的工藝、設備和產品。
第十八條 〔節水管理〕計劃用水戶應當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指定專門機構或者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的節約用水工作。
第十九條 〔工業節水〕工業企業應當建立節約用水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用水管理,采用先進技術,不斷改進用水工藝和設備,采取循環用水、一水多用、綜合利用等措施,降低用水單耗,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
開發區和工業園區應當按照要求統籌規劃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和再生水利用系統,推進企業間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環利用。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管理機構應當對企業間節約用水合作予以支持和指導。
第二十條 〔特種行業節水〕城市經營洗浴業、水上娛樂業必須采取節約用水措施后方可營業。經營洗車業應當安裝凈化循環水裝置,重復用水,禁止一次性使用清潔水沖洗車輛。
鼓勵洗車場(點)等特種行業使用再生水。
第二十一條 〔水平衡測試〕計劃用水單位應開展用水合理性分析或者水平衡測試,做出合理用水評價,加強供水、用水管理。計劃用水單位月實際用水量超過月計劃用水量50%以上,或者年實際用水量超過年計劃用水總量30%以上的,應當在有資質的機構指導下,開展水平衡測試。
第二十二條 〔管網維護〕城市公共供水企業、自建供水設施的單位應當采用先進制水技術,減少制水水量損耗,加強對供水設施的維護管理,定期更新改造,確保管網漏損率符合國家標準。
城市公共供水企業、自建供水設施的單位應當建立供水日常巡查與應急搶修制度,并向社會公布搶修電話,發現供水設施出現故障后應當立即進行搶修。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供水設施維護管理單位節約用水工作的檢查,確保管網漏損率符合國家標準。
第二十三條 〔法律責任〕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陜西省節約用水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已有相關處罰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行政法律責任〕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節約用水管理機構等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名詞解釋〕本辦法所稱居民用水戶,是指因日常生活需要在居住場所通過公共管網使用自來水的居民家庭用戶。非居民用水戶,是指在生產、經營、科研、教學、公共服務等過程中,通過公共管網使用自來水或自備水源供水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
第二十六條 〔施行日期〕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市中心城區以外區域的節約用水及其監督管理活動參照本辦法執行。
《漢中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起草說明
為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陜西省節約用水辦法》等法律法規在我市的貫徹落實,促進我市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漢中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起草了《漢中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辦法》作如下說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節水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十六字水利工作方針,這是今后相當長一個時期水利工作的根本遵循,該方針把節水放在首要位置,足見節水的重要性。制定本《辦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體現。
2015年4月16日國務院印發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第九條提出,“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要求?!币虼耍璞M快出臺符合我市城市節約用水實際的政府規章,促進我市節水工作的法治化程度。
(二)推進漢中發展,發揮水源涵養地功能的要求
漢中作為濱水型城市,因水而興,水為漢中帶來了靈氣和靈動,成就了漢中的宜居環境,因此有必要通過該《辦法》鼓勵節水,懲罰浪費,發揮節水獎勵的長效機制,充分調動用水單位和個人的節水積極性,使漢中的水資源發揮更大作用。同時,漢中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涵養地,漢中節約用水做得好,就意味著可以為京津地區供應更多的水資源,最大程度發揮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功能。
(三)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的硬性要求
《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辦法》要求具有本級人大或政府頒發的有關城市節水管理方面的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該要求是國家節水型考核的一票否決項。本《辦法》是我市各項節水規范性文件的綱領,其中包含涉及供水、排水、污水處理、非常規水資源管理、節水獎懲等相關節水管理辦法,是指導我市節水工作的重要依據。
(四)補充《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的需要
城市節水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用規章制度來保障,但是目前適用的規章比較陳舊,已經難以適應城市的快速發展?!冻鞘泄澕s用水管理規定》是1988年11月30日由國務院批準,1988年12月20日發布,距今已超過30年。《陜西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由陜西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4月出臺,2012年廢止后,陜西有關城市節約用水的規范又沒有重新制定,節水工作主要依據的是《陜西省節約用水辦法》,但是漢中城市節水有其自身特點,《陜西省節約用水辦法》不能完全滿足工作需要,因此,面對漢中節水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需要盡快出臺符合漢中實際的政府規章,科學指導我市節約用水工作。
二、起草依據
本《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陜西省節約用水辦法》《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同時參考借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的指導意見》《全民節水行動計劃》以及省內外設區市頒行的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和其他規范性文件。
三、起草過程及征求意見情況
2019年初,《辦法》起草工作開始啟動。在認真學習研究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近期對做好創建節水型城市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的基礎上,充分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根據上位法,參考借鑒其他城市好的經驗和辦法,我局草擬了《辦法》征求意見稿,隨后將《辦法》征求意見稿發送市發改委、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資源局、國中水務漢中自來水公司等相關單位部門,征求意見和建議。市水利局等部門共反饋修改意見和建議13條,我局采納了其中部分意見,對《辦法》作了進一步修改,形成了《辦法》送審一稿。
2019年11月27日,漢中市城市管理局向市政府提交了《關于審定漢中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等辦法的請示》,市司法局對《辦法》提出了合法性審查意見,我局對照審查意見進行了再次修訂,并委托陜西理工大學的地方立法專家對《辦法》進行全面的修改完善,形成了《辦法》草案送審第二稿。
在《辦法》草案送審過程中,我局得到確切消息,水利部正在起草《節約用水條例》,我省也將啟動《陜西省節約用水辦法》修訂工作,為避免出現《辦法》出臺即需修訂的尷尬情形,起草單位決定待中、省對相關法規、規章修訂完成后,再根據修訂后的法規、規章再行修改完善,保證《辦法》的立法質量。2021年12月25日,修訂后的《陜西省節約用水辦法》公布,我局會同地方立法專家參照《陜西省節約用水辦法》,結合《節約用水條例》(征求意見稿)再次對《辦法》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辦法》草案送審第三稿。
四、主要內容
《辦法》共26條,主要明確了5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明確了適用范圍和群體。《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適用于市中心城區建成區內節約用水及其監督管理活動。在市中心城區建成區內使用公共供水、自建設施供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二是明確了主管部門及各有關單位職責?!掇k法》第四條規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城市節約用水工作,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漢臺、南鄭區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職權范圍內的城市節約用水監督管理工作。市、區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依法做好城市節約用水工作。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本轄區內的節約用水工作?!?/span>
三是明確計劃用水管理主體及要求。《辦法》明確:城市用水實行居民生活用水和單位用水分類管理。居民生活用水實行定額管理和階梯水價,并按實際用水量收取水費。單位用水實行計劃用水,并實施超定額累進加價收費制度。為強化用水需求和過程管理,提高計劃用水管理規范化、精細化水平,《辦法》還對用水單位用水計劃的核定、下達、調整及相關管理活動作出了規定。
四是明確城市節水措施?!掇k法》從水價機制、重點單位用水管理、節水三同時、管網漏損率控制以及工業用水、特殊行業用水等方面提出了節約用水的具體措施。
五是明確了法律責任。《辦法》規定: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對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國家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