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漢新區、航空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漢中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做好全市養犬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建立完善養犬綜合治理體系,推進養犬管理規范化、信息化、法治化建設,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養犬管理長效機制。強化犬只防疫和管理,重點管理區犬只免疫率、登記率達到90%以上,流浪犬問題得到有效處置,違規養犬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文明養犬意識得到有效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得到明顯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對《條例》和相關政策的宣傳,倡導依法、科學、文明、規范養犬理念,提高群眾對《條例》和養犬管理政策的知曉率,最大限度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養犬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適時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廣泛宣傳貫徹執行《條例》的工作動態和成效。結合犬只調查摸底工作,組織鎮辦、社區民警及居委會開展走進養犬家庭宣傳活動,提醒養犬人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引導其知法、學法、守法;在社區、小區設立養犬公示牌,利用電子屏、宣傳欄、宣傳海報等及時發布養犬法規和相關知識及管理信息,提升依法規范管理水平。
(二)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制定實施辦法。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出臺具體實施辦法,細化部門職責,明確養犬免疫登記“一站式”辦證點設置、辦證流程,明確犬只收容處置實施責任部門,以及無主犬收容領養等制度和措施。二是劃分管理區域。以縣區為單位,充分考慮轄區實際和發展需要,在廣泛聽取意見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合理劃定養犬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向社會公布,落實好相應管理措施。三是落實專項經費。嚴格執行《條例》關于限制養犬管理費交納規定,重點管理區收費標準參照陜發改〔2022〕152號文件相關標準執行。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專項用于養犬管理工作。各級財政應切實保障犬只狂犬病疫苗及養犬管理工作和相關裝備、設施購置等經費。
(三)加快設施配建。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設。積極推進養犬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縣區公安機關負責建設養犬管理信息系統,養犬登記中同步采集犬只及養犬人相關信息,建立犬只電子檔案。二是實施牌證管理。各縣區要盡快確定犬證犬牌樣式,做好登記辦證規范化管理工作。鼓勵推廣使用犬只電子標識牌,與養犬管理信息系統實現配套互通。三是建設收容場所。各縣區可根據實際情況明確建設管理責任部門,采取購買服務或自建等方式設立犬只收容場所。收容場所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實現犬只收容留檢、防疫免疫、多媒體宣教、犬只愛心領養等功能。
(四)組建巡查隊伍。要根據城市養犬實際情況,合理配備工作人員及捕犬車輛、器械、防護服等裝備,依法組織開展日常巡查執法和收容收繳禁養犬、棄養犬、流浪犬、無主犬等涉犬管理活動。巡查隊伍由公安機關牽頭,采取常態化巡查與專項行動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從成員單位、重點鎮辦抽調人員開展工作。
(五)做好登記掛牌。要按照屬地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在重點管理區推行養犬登記與免疫“一站式”服務。要合理設置養犬管理服務點,依法受理犬只免疫、養犬申請、繳費、登記等事項,逐步實現現場免疫、現場審核、現場登記、現場發證。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犬只免疫,公安機關負責登記辦證。要依法履職、協作配合,共同做好犬只登記掛牌工作。
(六)開展執法整治。要適時組織公安、城市管理、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和綜合整治,嚴厲查處違法養犬行為,捕捉無證犬、禁養犬,收容遺棄犬、流浪犬,查處非法犬只經營行為和取締非法犬只經營場所。對違法養犬行為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及教育為主、處罰為輔,采取提醒、告知、限期整改、依法處罰等方式進行整治。充分調動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民間團體組織等廣泛參與犬只清理整治,形成共建共治合力。
三、工作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和市級有關部門要將做好養犬管理工作作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的一項重要工作,盡快健全完善養犬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嚴格落實屬地和部門職責,加強養犬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考核監督,全面做好涉及本轄區、本部門的養犬管理工作。
(二)強化協同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分工協作、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定期互通執法信息,加強問題線索移交,研究解決相關問題。公安、農業農村、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落實好聯合執法長效機制,共同做好重點管理區日常巡查、登記掛牌、執法收容、宣傳教育等常態化管理,加快構建政府領導、機構主抓、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共建共享的養犬管理工作新格局。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投訴舉報、教育指導等機制,推動養犬管理各項措施落地落實。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合理設置工作評價指標,建立完善相應的工作考評體系,科學評估工作成效,落實相應獎懲措施,確保養犬管理工作扎實推進,實現預期目標。
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