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技術開發區、興漢新區、航空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漢中市中心城區城市公交企業整合方案》已經市政府2022年第4次常務會議研究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2月28 日
漢中市中心城區城市公交企業整合方案
為加快構建漢中市中心城區公交一體化發展體系,進一步提升公共交通發展水平,特制定中心城區城市公交企業整合方案。
一、中心城區公交企業現狀
中心城區現有漢中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市公交集團)、漢中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中公交集團)、漢中百仕達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仕達運輸公司)三家公交企業。
(一)城市公交集團:為漢中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為國有企業,注冊資金3000萬元,現有員工819人,正式工785人、聘用工34人,其中,領導20人、管理人員359人、駕駛員440人。現有公交車444輛,運營線路25條。截止2021年9月30日,第三方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認定凈資產為9047.44萬元。
(二)漢中公交集團:為民營企業,注冊資本2000萬元,現有員工84人,其中,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30人、公交客運駕駛員54人。現有公交車42輛,營運線路6條。截止2021年9月30日,第三方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認定公交營運部分資產為776.36萬元。
(三)百仕達運輸公司:為私營股份制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現有員工35人,其中,管理人員16人、駕駛員19人。現有公交車35輛,營運公交線路3條。截止2021年9月30日,第三方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認定公交營運部分資產為1101.3萬元。
二、整合工作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以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為目標,充分體現公共交通公益性屬性,理順行業管理體制,整合公交資源,優化運營結構,形成“一城一交、公車公營、管理規范”的經營機制,建立公交優先發展的保障措施,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交通需要,促進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建設。
堅持權責對等,理順體制。整合中心城區現有公共交通資源,理順公共交通管理體制,健全公交特許經營制度,構建權責統一、運行高效的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管理體制。
堅持公益優先,規范運營。構建“政府主導、國企主體、公車公營、管理規范”的城市公共交通運營機制,不斷提高公交運行能力和服務質量。
堅持依法依規,平穩推進。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尊重歷史,著眼未來,嚴格依法按政策推進,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保障公交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有序、快速推進。
三、重點任務
(一)確定收購主體。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程序,由城市公交集團出資收購漢中公交集團和百仕達運輸公司的公交營運資產(市國資委負責)。
(二)實施資產整合。由城市公交集團負責,在完成中心城區城市公交企業收購后,組建新的公交公司,為漢中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獨立法人公司。收購資金由城市公交集團通過金融機構融資,貸款利息由市級財政全額貼息三年。由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國資委,聯合相關部門、屬地縣區政府和專業機構,組成中心城區城市公交企業整合發展談判小組(以下簡稱談判小組),以資產評估價值為基礎,與被收購企業談判確定收購價格后,報市國資委核準(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整合公交線路。依據《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5號),自簽訂收購協議之日起,市交通運輸局終止城市公交集團、漢中公交集團、百仕達運輸公司原有公交線路經營權,按程序對新公司所有營運公交線路重新授權,簽訂線路特許經營協議。新公司按照中心城區公交線路的統一規劃,對公交線路進行優化調整,保障整合過程中公交線路正常運營,群眾公交出行不受影響(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四)妥善安置公交企業員工。新公司應嚴格按公交行業規范及人車配置比例確定人員編制。漢中公交集團、百仕達運輸公司現有公交營運方面的管理人員、駕駛員自愿到新公司工作的,予以優先聘用,從錄用之日起計算工資及社會保險,錄用之前的各種待遇由原單位落實解決,新公司不予承擔。其余人員由原公司負責妥善安置(市國資委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人社局,漢臺區、南鄭區政府配合)。
(五)處理好遺留問題。認真梳理漢中公交集團、百仕達運輸公司關于公交車輛產權、經濟糾紛、職工福利和“五險一金”繳納等遺留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將措施細化到人、到具體問題,依法按政策解決各種遺留問題。漢臺區、南鄭區政府要發揮屬地管理職能,健全信訪維穩處置機制,提前做好安全維穩預案,確保不發生輿情和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國資委、市人社局,漢臺區、南鄭區政府配合)。
四、實施步驟
(一)第一階段(2022年1月底前):明確收購主體和資金籌措方案,制定《漢中市中心城區城市公交企業整合方案》(市國資委牽頭,市交通運輸局配合)。
(二)第二階段(2022年2月15日前):組建談判小組,開展收購談判,簽訂收購協議,按相關程序報批(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第三階段(2022年2月底前):制定人員安置方案,妥善處理遺留問題,做好資產移交、人員安置、企業注冊登記等工作,解決好遺留問題(市國資委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審計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調配合。漢臺區、南鄭區政府和市國資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信訪局等市級有關部門按照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統籌做好中心城區城市公交整合發展各項工作。由談判小組負責,具體與被收購企業就整合方式、收購價款、職工安置等事項進行整合談判。由漢臺區、南鄭區政府負責,夯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積極參與城市公交企業整合談判過程中有關問題的協調,扎實做好安全維穩和配套補貼資金落實等重點工作。
(二)堅持精準施策。在實施中心城區城市公交企業整合過程中,要提前謀劃,制定應急預案,掌握職工思想動向,及時有效化解風險和矛盾,確保不發生群體性事件和突發事件。要確保在整合期間,公交運營線路正常運行,保證群眾正常公交出行和交通安全。
(三)依法依規整合。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程序規定,確保整合工作依法合規。市審計局要對整合工作開展全過程審計監督。市司法局要對整合過程和程序進行合法性審查。市國資委要加強國資安全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強化經營管理。市國資委要加強對漢中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新組建的城市公交企業經營活動的管理、指導、考核,鼓勵企業開展與運輸服務主業相關的其他經營業務,改善企業財務狀況,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要嚴格考核企業領導班子,提高市場化運營管理水平,推動城市公交企業良性發展。
(五)暢通信息渠道。相關縣區和市級有關部門要注重信息溝通,密切關注、動態掌握城市公交企業整合工作中的最新進展情況,在確立重大事項、遇到突發狀況時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